首页 > 要闻 > 正文

内蒙古22种食品禁止小作坊生产加工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加强我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经营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要求,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向社会公布了禁止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目录(第一版),凡列入目录内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在我区不允许小作坊生产经营。

禁止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有22种,具体为:乳粉、炼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含乳固态成型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新食品原料;大米;酱油;食醋;味精;碳酸饮料;包装饮用水;蜂蜜;花粉;方便面;罐头;食糖;淀粉糖;冷冻饮品;白酒、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配制酒;食品添加剂。

文/本报记者 李 丽

[责任编辑:李雪琪]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