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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召开实施阶梯水价气价听证会

日前,呼市召开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包括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15个单位的代表及14名市民代表在听证会上发言。当日下午,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举行,43位各界代表对阶梯气价方案进行了讨论。

呼市现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是2009年制定的,每吨3元。在阶梯水价方案中,第一阶梯水量级数为每户每月0—10吨,每吨2.35元;第二阶梯水量级数为每户每月10—14吨,每吨3.52元;第三阶梯水量级数为每户每月14吨以上,每吨7.05元。据统计数据显示,呼市月用水量在10吨以内的户数占阶梯覆盖范围的96.10%,月用水量在11吨至14吨的户数占阶梯覆盖范围的2.50%。

呼市现行的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于2010年制定,1.82元/立方米。此次阶梯气价方案中,第一阶梯用气量为每户每年0—360立方米,单价为1.82元/立方米;第二阶梯用气量为每户每年360—600立方米,单价为2.18元/立方米;第三阶梯用气量为每户每年600立方米以上,单价为2.73元/立方米。据此前抽样调查显示,月用气量在30立方米以内的户数占阶梯覆盖范围的98.36%。

对于独立采暖用户,呼市制定用壁挂炉独立采暖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使用壁挂炉采暖用户也分三档,第一档用气量为每户每年0—1800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为每户每年1800—2100立方米;第三档为每户每年用气量在2100立方米以上。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按居民用气第一档和第二档气价的平均价格2元/立方米执行。

此外,呼市针对低收入家庭还制定了一定数量减免优惠水量的政策,对经民政部门和市总工会确定的低保、特困家庭用气不执行阶梯气价。

据了解,呼和浩特市居民阶梯水价、气价制度预计将于本月开始实行。

 (记者 刘志贤)

[责任编辑:李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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