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 > 正文

金融消保在身边 保障权益防风险——中行内蒙古分行扎实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的工作要求,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全员行动,全面开展“3.15”系列教育宣传活动,切实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及风险防范意识,营造和谐健康金融环境。

本次活动以“金融消保在身边 保障权益防风险”为主题,通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级的教育宣传活动,增强人民群众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可得性和获得感。

普及“八大权利”,增强维权意识

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组织辖属机构积极发布线上图文、视频,持续开展“五进入”线下活动,加大对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的普及。落实并宣传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等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和金融服务政策,帮助消费者正确认识金融产品和服务,了解自身合法权益。该行制作了“识破虚假违法广告 守护你的未来”“网络借贷风险大 盲目借贷易陷阱”系列长图,提高消费者识别网络平台诱导借货、虛假违法广告的能力。

强化“三适当”原则,引导理性投资

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严格执行金融产品、销售渠道、目标客户“三适当”要求,将合适的产品或服务通过合适的渠道提供给合适的消费者。聚焦投资误区、金融诈骗等问题,及时进行以案说险、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或办理货款时,认真阅读合同,了解权利义务,审慎对待合同签署、风险测评等重要环节,增强风险责任意识。活动期间,该行行长亲身参与、靠前指导,带头抓消保、讲消保,录制了“高管说消保”视频,从“三适当”的角度向消费者进行风险提示,引导消费者树立理性消费、价值投资观念,贴近人民群众需求。该行员工自编、自导、自演情景短剧《风险评估》,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告知金融消费者要认真对待风险评估,正确理解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切勿由他人代为办理。

宣传多元化解机制,提升维权能力

为有效化解金融消费者矛盾,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积极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机制建设,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抓手,紧盯民生需求、社会焦点,从客户需求出发,力求通过多渠道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畅通线上和线下维权渠道宣传,提升消费者对调解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和认可度;充分宣传“代理退保”“征信修复”等非法职业代理的特征、危害、法律后果,提示消费者抵制“不当得利”“消除负债”等诱惑,理性表达诉求、妥善解决纠纷;联动各地调解机构和组织,引导消费者理性表达诉求、妥善解决纠纷。

坚持诚实守信,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活动期间,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认真落实自治区诚信建设工程部署,推动诚信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商圈,加强理性借贷、合理用卡、征信知识普及力度。辖属中山支行、新华支行走进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敬业学校,从防电诈技巧、“校园贷”的危害、爱惜个人征信等方面,结合身边案例向在校大学生讲解生活中的金融安全知识。辖属玉泉支行“消保巴士”驶入武川县安字号村,针对金融知识储备相对薄弱的乡村群众开展教育宣传。辖属新城支行走进呼市团结小区社区,提醒老年客户不轻信、不汇款、不透露、不扫码、不点击陌生链接、不提供验证码,加强老年客户群体权益保护。辖属巴彦浩特分行走进当地影院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播放映前短片、发放折页等方式,引导消费者增强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共同营造和谐健康的金融消费环境。

未来,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金融为民、金融惠民、金融便民,将消保工作嵌入经营全流程,让消保理念入脑入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助推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李果丽)

[责任编辑:赵鑫华]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