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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大讲堂之——贷款保证保险

近期,江西银保监局发布了“关于个人贷款保证保险的消费提示”,据统计,自2020年以来,这已经是全国第十七家银保监局发布相关消费提示了。在今年的6月16日,内蒙古银保监局也发布针对“个人贷款保证保险”的消费提示。那么,“贷款保证保险”是个什么东东?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讲解普及一下。

依照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2020年5月8日印发的《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中,第一条的规定:本办法所称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是指以履约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信用保险的信用风险主体为履约义务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为权利人;保证保险的投保人为履约义务人,被保险人为权利人。

那么,据此进一步通俗简单地说,“贷款保证保险”就是借款人作为投保人,花钱掏保费向保险公司投保,将资金出借方作为被保险人(即受益人),一旦后期借款人未能按约定还款等,则由保险公司代为偿还借款的债务,以保障资金出借方的权益的这么个保险。

目前“贷款保证保险”,以中低收入人群和小微型企业为主要目标客群,通过保证保险业务帮助其获得融资借款。有效填补了普罗大众在传统银行的服务体系下较难获得融资的空白,满足这部分人群“短、小、频、急”的服务需求,可实现市场对合理融资需求人群的有效补充。

说白了,“贷款保证保险”就是为借款人提供增信、担保,以便其从银行等资金方获得借款。当然,相较直接从银行等资金方借贷而言,通过投保“贷款保证保险”, “额外”付出保费也自然是很正常的了,毕竟保险公司承担了借款人逾期不还的风险嘛!

在此,小编也提个建议:如果不愿投保该保险,那就把自己提升、打造成银行等资金方的目标客户,直接从银行等资金方来获取借款,这样来说,借款的综合成本就会低些。

[责任编辑:郭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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