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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财险内蒙古分公司解读《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林草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财金〔2019〕10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的出台为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明确了目标,指明了方向,同时对保险公司的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华财险内蒙古分公司作为自治区首批农业保险承办机构之一,历经了自治区农业保险的发展与变革,具有丰富的农业保险承办经验。本站特邀请中华财险内蒙古分公司农村保险事业部负责人对《指导意见》进行了解读,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意见》出自国家顶层制度设计,并明确了农业保险在相关领域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指导意见》是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林草局等12个部门和单位,在深入研究和调研的基础上,立足完善现代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夯实农业保险这块防范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重要基石,以服务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改进农村社会治理、保障农民收益为目标,形成了《指导意见》送审稿,并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指导意见》明确了农业保险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进农村社会治理、保障农民收益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二、《指导意见》明确了农业保险发展的主要目标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2年,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运行规范、基础完备,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阶段相适应、于农户风险保障需求相契合、中央和地方分工负责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稻谷、小麦、玉米3大主粮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达到70%以上,收入保险成为我国农业保险的重要险种,农业保险深度(保费/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1%,农业保险密度(保费/农业从业人口)达到500元/人。到2030年,农业保险持续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总体发展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补贴有效率、产业有保障、农民得实惠、机构可持续的多赢格局。

三、《指导意见》为农业保险发展指明了路径

《指导意见》内明确了推进农业保险发展的具体政策和举措。一是推进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稳妥有序推进种植业保险从“保物化成本”向“保价格、保收入”转变,促进农户收入稳定。目前自治区种植业保险主要险种均以物化成本作为保险金额,仅能保障农户所投入的种子、农药、化肥、灌溉、机耕、地膜等直接物化成本,农户一旦遭受严重自然灾害,保险只能让农户“不亏本”,农户劳作一年但没有收入的局面没有得到改变。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保额高,保障范围广,够在很大程度解决上述问题。2019年度中华财险内蒙古分公司作为自治区的玉米收入保险试点机构之一,承保托克托县玉米收入保险约75万亩,为广大农户提供了近6亿元的风险保障。玉米收入保险相比传统玉米保险,保险金额提高了60%左右。托克托县农户应对自然灾害和农产品价格波动的能力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二是创新养殖保险模式和财政支持模式,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逐步提高养殖保险占农业保险的比重。

三是完善草原保险制度。内蒙古自治区天然草原确权面积约10亿亩,占全国草原面积的20%左右,草原的保护和修复事关国家生态安全、农牧民脱贫致富以及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引入草原保险,可以最大限度的发挥财政补贴资金的放大作用,为自治区草原生态保护提供保险保障。

四是鼓励探索“农业保险+”,推进农业保险与信贷、担保、期货(权)等金融工具联动,扩大“保险+期货”试点,探索“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试点。“保险+信贷”能够有效缓解农户“贷款难、贷款贵”问题,例如农户投保的收入保险既能保产量,又能保价格,最终得到保障的是农户收入,这就可以有效提高农户信用等级,为农户贷款提供便利条件。“保险+期货”的推广,能够有效转移和化解保险机构承担的价格风险,有了风险管理措施,保险机构就可以扩大保障范围,为更多农户提供农产品价格保障。

[责任编辑:郭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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