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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速公路调整收费标准第一天: 司机乐了

 

日前,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下发了《关于调整统一收费公路车型分类和整合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月1日起,内蒙古高路公司开始执行该《通知》,取消高速公路上路基价等多项通行费。当日,记者来到呼和浩特东收费所进行实地采访。

跑长途的大货车司机乐了

“收费标准调整后,我这一趟比以前少交了将近30%的过路费,省下的就是赚到的。”昨日10时,一辆满载货物的大货车驶入呼和浩特东收费所交费后,司机王师傅脸上露出了笑容。

王师傅告诉记者,以前他从河北驾车沿G6高速公路进入内蒙古地区,来到呼和浩特东收费所要交800多元过路费,现在只需交550元,一下子就少交了250多元。

呼和浩特东收费所张凌云所长称,该所是在昨日零时开始执行新收费标准的,新标准对于二轴至六轴及以上货车优惠比较明显,基本上可以体现为:拉的货多了,通行费却降低了。

张所长介绍,目前按照《通知》要求,内蒙古高路公司所辖高速公路已对二轴至六轴及以上货车的计重收费车货总重认定标准进行调整,其中六轴及以上货车的车货总重量认定标准将由49吨调整至55吨。以车货总重55吨的六轴货车从G6高速公路蒙冀界行驶至呼和浩特西为例来测算,新标准执行前,其超过了车货总重49吨的认定标准,属于车货总重超过30%以内的车辆,按照计重收费相关标准计费,缴费金额为800多元。执行新标准后,车货总重55吨为合法装载重量,不属于车货总重超过认定标准的车辆,其计重收费的金额可从800多元降至500多元。另外,按照《通知》要求,对于出入我区高速公路区界收费站的六轴及以上的合法装载煤炭、焦炭、钢材、水泥等重要物资的车辆将给予减收通行费10%的优惠。

市里堵车走高速才5元

 

“听说高速公路30公里收费由原来的15元降到了5元,我今天专门驾车走了一趟,还真的只收5元钱。”私家车主陈先生在交费后对记者说。

“之前,有很多人都在传高速公路短途收费由15元降到了5元,其实这个说法并不准确。”张所长解释,对于在高速公路运行的客车,新标准只是取消了高速公路上路基价,即30公里以内收取15元,车辆通行费按车型和实际行驶里程以及对应的费率标准计收,尾数不足5元的按5元计费,并不是30公里内全部按照5元收取。

张所长说,以7座及7座以下小客车(该车型原上路基价为15元,所对应的费率标准为0.4元/车·公里)为例,从G6高速公路呼和浩特东收费站至呼和浩特西收费站(金川),行驶里程为9.4公里,其实际行驶里程9.4公里与0.4元/车·公里相乘得3.76元,如按旧的收费政策,因不足上路基价15元,故收取通行费15元;如按取消上路基价的新政策计收,因3.76元不足5元则按5元计费,即收取通行费5元;30公里以内(包含30公里)超过5元的,按照10元收取,所以目前30公里以内执行的是5元和10元两种收费标准。

“现在,如果有市民从城西前往城东或者从城东赶往城西,担心市内堵车,完全可以选择上高速,全程才收取5元。”张所长说,取消了7座及7座以下小客车上路基价,如果驾车跑长途,收费和以前没多大变化,目前优惠的只是短途,换句话说就是对市民有了优惠。(记者 侯玉刚)

[责任编辑: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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