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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枫叶红

我喜欢枫叶,源于朋友赠送的一枚小小的书签,而火红的枫叶则像一只蝴蝶,正在与灵性的文字共舞。走进童话般的世界,开启尘封的记忆,它给我忙碌枯燥的生活增添无穷的梦幻般的色彩。

因为求学梦,我们相识、相知、相伴在豆蔻年华,一起成长,互相促进,彼此成就。记得鲁迅先生说过:“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可我们却没来得及细细品味青年生活的美好,便一转眼就到了中年,而我们的孩子,也都读大学了,我们,也该为自己活一次了。人生,总要有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于是我们俩人约定,在国庆节重温一下香山的枫叶红。

高铁,像承载记忆的绿皮火车,穿梭在时空的隧道里,一道道霞光从玻璃上面折射进来,把我的心儿照亮了,她的脸上也洋溢着喜悦和幸福。时间,不再像从前那么慢,慢得像等邮差似的,而她给我的信,也足以慰藉心灵的乏味。读高中是最苦最累的,却也是人生最值得怀念的时光。她的信给了我勇气和力量,让我在三点一线的枯燥生活中,充满激情地去迎接挑战。

不知不觉,我们已到达目的地,可是回忆的闸门,却还没来得及关上。

路边的枫叶,像是花枝招展的姑娘,绽放着最美的笑靥,迎接每一位游客,与其说它们是一片片鲜艳夺目的叶子,还不如说是一朵朵开在生命里的花,正燃烧着激情,绚丽着秋韵。

当我们看到火红的枫叶,那些烦恼和忧愁,一股脑儿被抛在九霄云外。这时候,我的眼前呈现出一个绚烂多姿的世界,而那种惬意,却只有与她在一起时才会拥有。我们张开双臂,闭上双眼,努力去拥抱漫山遍野的红,我们想让那抹红在血液里沸腾,这像是在追忆金色年华,感召出催人奋进的力量以及喷薄欲出的激情。那种久违的感觉,更像是一对恋人,重逢在金秋时节。

此时无声胜有声,我们用心去体会,用爱去拥抱,一点都不为过。

一排排枫树整齐地伫立,叶子密密匝匝地簇拥在一起。它们像彩色的瀑布,从天而降,倾泻下来;又宛若女子的一头金黄色秀发披在肩上,洒脱飘逸,令人着迷。

如果说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叶子,可是,我觉得我们正如两片互相弥补、却又完全不同的叶子,唇齿相依,像齿轮一样能互相交错,然后随时间之风向前滚动,走过漫长的岁月。

喜欢枫叶的形状,她像一只纤纤玉手,柔软却有韧性;她的茎脉络分明,像一根根粗细不一的血管,裸露在上面;她的颜色由内而外泛红,像极了藏族小女孩的脸,饱经高原气候的反应,历练风霜的洗礼,就连脸上的血丝都能清晰可见,脸颊变得红彤彤的,让人觉得可爱,甚至想亲吻,却又有几分怜爱,不忍碰触它。

片片叶子在空中翩翩起舞,不因凋零而惆怅,在离开母体的刹那间,依然绽放着最美的自己,以优雅的姿态告别曾经热恋的舞台。秋风瑟瑟,它们像一团团火焰相拥在一起,滚动着燃烧,彼此温暖,彼此照耀。飒飒的声音传来,那一定是它们在窃窃私语;它们总是依依不舍地缱绻着,投入大地母亲的怀抱,化作春泥,收敛妆容,迎接来年的重生。

几个活泼可爱的小姑娘调皮地捏着枫叶,挽起手臂合拢开来,举过头顶摆出一个心型。她们的笑容和枫叶一样美,我的记忆如潮水般涌上心头,思绪不由地飞到我们相遇的那天。

她开朗外向,我比较内敛,就这样两个性格互补的女孩,竟然成了知己。

我们都梳着短发,俏皮精干得很,愉快地坐在教室第一排,认真地听讲,课后彼此分享对方的喜怒哀乐。当时的数学老师也是班主任,给我们几个学习好的“开小灶”补课,别的同学都不大高兴,我俩却挤眉弄眼,格外开心。也就是从那时起,我们都疯狂地爱上了数学。两颗脑袋常常凑在一起,一边说笑,一边研究解题方法。

还记得那个小树林吗?早晨鸟儿叽叽喳喳地起来啄虫子吃,森林里回荡着我俩朗朗的读书声,当时那些难记的时事政治题,就是在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金色的光芒的树下,深深印在我们的脑子里。还有那一嘴流利的英语口语,也是靠你一句我一句,日复一日地诵读练出来的。

我俩都喜欢体育,尤其钟爱打排球。记得某一天吃过午饭后,本应该是午休时间,但我们几个相约一起,抱着心爱的排球,开始进入紧张又激烈的回合。

发球是最好玩的,当我们看着球飘出去的时候,那种感觉犹如发射原子弹,然后形成蘑菇云的美感和惬意。接着,我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归位,等待对方的攻击,我们的眼睛,像夜间猫头鹰似的发出锐利的光芒,两个手掌合并,手腕合拢做好接球的准备。那时候,我们胜利的呼叫声,打破了寂静的午休时光,竟然招来了老师的一顿训斥,然而打球的快乐,远远超过挨批评时低头的恐慌与自责。

初二的时候,我俩一起登游笔架山,山间的小花开得正艳,尤其是山丹花,宛若新疆维吾尔族的姑娘,头上盖着红纱,在风中跳着舞。我们的心情也随之舞动。或许是对山名的好奇,亦是对文化的向往,我们好想探个究竟,用手触摸一下那支神笔,找寻她赐予的灵感,像马良一样绘出心中最美的蓝图。

我还记得我为她送花的奇葩事件:那是一个午饭后的时光,同学们都在沉沉的午休中,我蹑手蹑脚地拿着一束她从山间采来的、各色各样的花,有蓝色的铃铛花,白色的野百合花,黄色的菊花,红色的格桑花,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小花。我偷偷溜进教室最后一排,从四下里张望一圈,发现空空无人,就小心翼翼地塞进他的柜子里,然后用余光扫视一下周围,心里乐呵呵地离开教室,在回宿舍的路上,我像完成党交给的一项重要任务后,成就感满满。回到宿舍,我向她使了个眼神,我们相视而笑,那或许就是懵懂的、涩涩的笑容。至今回味起来,都是甜甜的感觉。  

我俩的缘分也许是冥冥中注定的。经过不懈地努力,我们又考入同一所高中,她在一班,我在五班。上课间操,我们依然能看到对方,她出落得更加楚楚动人,同时也迷恋上了琼瑶的小说,《窗外》的世界总是那么令人向往,我们都对文学如痴如醉,不约而同地加入了诗社,尽管那时写的诗歌大都属朦胧派,但那都是纯粹的情感。

我们记录高中的生活、情感,有奋斗的足迹,有迷茫的徘徊,有成功的喜悦,有莫名的惆怅。曾记得我们的班主任开班会时说:“为什么现在的高中生,竟然无病呻吟。”他批评得淋漓尽致,但大家都置若罔闻,继续写着不是诗歌的诗歌,做着青春年少时的梦。

她没读完高中又返回去考中专,我们无奈地暂时分开了,但我们的心依然在一起。礼拜天,我就去她家小聚,我们互相鼓励,并肩作战,她终于如愿以偿地考取了中专,我也完成了梦寐以求的大学梦。我俩又像吸铁一样黏在一座城市,于是,我们有了更多的时间聚在一起。

每到周五,有一个舞会,我俩就是搭档,我俩最喜欢的是快三舞曲,尽管转得头晕目眩,但那种无言的默契和畅快淋漓的释怀永远难以忘怀。

绿荫下,有我俩的踱步、驻足、回眸,我们像一对恋人,分享着彼此心灵深处的秘密。图书馆里,有我俩埋头苦读的倩影,学得累了,我们彼此传递一下眼神,又很快进入学习状态。她走到哪里,父母跟随到哪里,我也自然享受到了不一般的、却像父母般的待遇,每到周末,她会接我去美餐一顿。那些日子里,有她在,我很幸福。

到了该工作的年龄,我俩又不约而同地回到了老家。因为缘分,她嫁了自己深爱的人,我也随缘成了一名军嫂。而我们的友谊,像一瓶烈酒愈久愈醇,历久弥香。

我们平时都各忙各的,但彼此心中总是记挂着对方。有事一聚,或分享喜悦,或相拥而泣,成了彼此忠实的聆听者和倾诉者。就连老同学也随时开玩笑问她说:“你的黄金搭档哪去了?”我们就是这样,彼此成为对方的影子。就连穿衣服的风格,也有相似之处,一不小心,我们的衣服就买得撞衫了。

我们都快到了知天命的年龄,饱受着人世间的沧桑巨变,一门心思把孩子抚养成人了,而我们的父母也渐渐老去。就在她的父亲含笑而去那年,她好久都走不出来,我拥着她不知道用哪个词才能抚慰到她的内心,我多想用心牵引着她从悲哀中走出,但人生最大的痛楚莫过于失去亲人,那个伤疤是难以愈合的。

其实我也很痛苦,她的老父亲是一名老师,深受学生爱戴,他总是笑眯眯地喊她的小名,也喊我的小名,边做饭边问询我最近的学习、生活状况,老人家的和蔼可亲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他还写着一手隽永遒劲的毛笔字,让我惊羡不已。她的老母亲除了腿脚不灵便,身体还行,虽然失去了丈夫和儿子,但终于走出了悲伤。看着她老人家幸福知足的样子,我的心里有一种温暖和感动。那是人生付出一切积攒的德行和能量,就像那枚枫叶一样坚韧不拔,经历了风霜雨雪却更红,更有风韵。

我俩相互支撑着,手挽手向山顶攀去,沿途不敢向下俯视。伴随着一路胆颤心惊,我们终于抵达了峰顶。其实每一次攀登,抵达总没有过程更为印象深刻。登山过程是将惊险、期冀、忐忑、汗水融入其中,所以,难以忘怀。

一串银铃般的笑声把我从回忆中拉回来。是几个老太太旧地重游,她们穿着红色外套,披着褐色披肩,满头的银丝烫成短发,显得优雅大方,在枫树前谈笑风生。历经岁月的变迁,她们的容颜虽渐渐老去,但她们的心态依然年轻。

我忽然觉得,她们就是被风吹雨打过的枫叶,她们越是经历风雨,越活得坦然自在。看,那些枫叶更红了,那么,究竟是枫叶映红了她们的脸,还是她们的笑容衬托了枫叶的美呢?我不得而知,但是,他们展示出来的美却是格外契合,融为一体。

我俩在枫树前留下了纪念,而那抹红,像是一抹朝霞,亮了眼眸,像是一束火焰,燃烧在心间。

我俩相视而笑。情谊,就是一片枫叶,历久弥红。(优雅如枫)

[责任编辑:孙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