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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夫:一生献给党和人民

乌兰夫

乌兰夫,蒙古族,乳名庆春,曾用名云泽、云时雨、拉谢维奇,化名陈云章。1906年12月23日出生,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塔布赛乡塔布赛村人。乌兰夫是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战士、党和国家的优秀领导人、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卓越的民族工作领导人。他是内蒙古革命运动的先行者、内蒙古自治区的开创者、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实践者,是1955年5位蒙古族开国将军之一(上将军衔)。

1923年夏天,乌兰夫从归绥(今呼和浩特)土默特高等小学校毕业后,考入北京蒙藏学校学习,在李大钊、赵世炎、邓中夏等共产党人的引导下,接受了马列主义思想,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共青团的前身)。1924年,他与多松年、奎璧创办了内蒙古第一个革命刊物《蒙古农民》。1925年10月,乌兰夫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并被中共北方区委选派去往苏联莫斯科中山大学深造。1928年初,乌兰夫毕业后留在莫斯科东方大学担任教学翻译。6月,他参与了中共六大文件的翻译工作。1929年7月,他从苏联回国参加组建中共西蒙工委,担任委员、书记,并在内蒙古西部地区组织农民协会,发动群众开展革命斗争。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乌兰夫按照党的要求,成功实现了内蒙古西部地区党的工作重点向反对日本侵略者的转移,在内蒙古西部地区从事党务、军运、情报和民族工作。1936年2月,他通过云继先等人,组织、策划和领导了“百灵庙暴动”,打响了蒙古民族武装抗日第一枪。1937年,抗战爆发后,乌兰夫担任蒙旗独立旅政治部代理主任、中共地下党委书记,为这支军队成为最大的蒙古族抗日武装起到重要作用。1939年夏,蒙旗独立旅改编为国民革命军新编陆军第三师(简称新三师),乌兰夫按照八路军建制在部队建立了整套政治工作体系,长期在鄂尔多斯高原坚持抗日斗争,保卫了陕甘宁边区的北大门,被中共中央誉为“内蒙古民族中最先进、最大的抗日队伍。”

1941年8月,中共中央将乌兰夫调回延安工作,他担任了延安民族学院教务处长、陕甘宁边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为各民族团结抗战培养了大批民族干部。1945年4月,他在中共七大上当选中共中央候补委员。7月,中共中央任命乌兰夫为绥蒙政府主席,率领大批蒙汉干部回到内蒙古地区,开展民族自治运动。抗战胜利后,乌兰夫带领工作组奔赴苏尼特右旗,解决了“内蒙古人民共和国临时政府”问题。11月,“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在张家口成立,乌兰夫当选执委主席兼军事部部长。1946年,他主持召开了 “四三”会议,结束了内蒙古东西部长期分割的局面,实现了内蒙古各民族革命力量在党领导下的统一。1947年4月23日至5月,乌兰夫在王爷庙(今乌兰浩特市)主持召开了“五一”大会,宣告了中国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政权“内蒙古自治政府”的诞生,乌兰夫当选主席。

1947年至1949年,乌兰夫先后担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委员、内蒙古共产党工委书记、内蒙古自治政府主席、内蒙古军区司令员兼政委。他领导内蒙古东部地区开展了政权建设、军队建设、党组织建设、经济文化建设,完成了农村土地改革和牧区民主改革任务,提出了符合牧区特点的“三不两利”政策,广泛团结了各民族和蒙古族各阶层,使牧区生产得到迅速发展。他指挥内蒙古解放军部队和骑兵部队剿灭土匪,参加了辽沈战役和平津战役,为解放东北、华北地区和中国革命胜利做出重要贡献。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乌兰夫在北京参加了开国大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5年,乌兰夫被授予上将军衔,获得一级解放勋章,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国防委员会委员,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中共中央华北局副书记、第二书记,中共内蒙古分局书记,绥远军政委员会副主席兼绥远省人民政府主席,国务院副总理,中共七届候补中央委员,是中共第八届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参与或负责中央一系列工作。他还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政治局候补委员,第十届中央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乌兰夫一直是内蒙古自治区主要领导人,担任内蒙古党委第一书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内蒙古军区司令员兼政委、内蒙古自治区政协主席。他创造性地执行了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解决了内蒙古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建设中的许多重大问题,团结带领内蒙古各族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取得了巨大成绩。1957年5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我国少数民族实行区域自治的良好榜样》,高度评价内蒙古的建设事业和社会主义改造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伟大成就,形成了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乌兰夫受到诬陷迫害。1973年,中共十大召开,乌兰夫当选中央委员。1975年,他当选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乌兰夫担任了中共第十一届、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统战部部长,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第五届、七届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等职。他在改革开放中一直勤勉努力,为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的拨乱反正做了大量工作。他主持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对于完善和健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乌兰夫的一生与中国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紧密相联。他把毕生精力献给了中国人民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为各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建立了卓越功勋,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巨大贡献。他有着坚强的党性,坚持真理,坚持原则,一生廉洁,平易近人,襟怀坦白,宽厚待人,作风正派,顾全大局,具有共产党人崇高的革命精神和优秀的思想品德,是深受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尊敬爱戴的杰出的民族领袖。1988年12月8日,乌兰夫因病在北京逝世,终年82岁。(呼和浩特市委党校供稿)

[责任编辑: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