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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记者直击办案现场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周 蕾)  10月19日晚,包头铁路运输法院拉开了“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的序幕。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下,当晚8时,记者跟随包头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法警队的11名工作人员整装出发。

20时37分,警车驶入九原区一处大院,院内一片漆黑。在警灯的照射下,法警发现,被执行人所在的房间空无一人。记者跟随法警,在漆黑的大院内寻找被执行人未果。办案法官积极联系被执行人刘某,耐心为其做工作,劝解其回到住处履行法律责任。此刻已经接近22时,11名干警此刻已经在冷风中等待了一个多小时,没有人说冷,没有人喊累。

记者问执行法官,“你们平时执行都是这样不分白天黑夜的蹲守、等待,不停的通过电话、现场为当事人做工作吗”,执行法官表示“这就是我们法院执行干警的日常,而且你们看到的也仅仅是一个侧面。”随后,执行法官耐心的通过电话不断为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被执行人最终回到了住所。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表明来意,执行法官先是对刘某不积极履行法律义务的态度给予了批评,然后又从法律的角度对他进行了教育,并释明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将受到的惩戒和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记者了解到,本案是一起租赁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刘某在2014年租赁该大院后,由于经营不善,拖欠申请人10万余元的房屋租赁款,一直未予偿还,同时在大院内违反合同约定私自搭建房屋。今年5月8日,包铁法院执行局受理案件后,执行局长胡晓滨、法官助理王瑞敏多次与被执行人刘某沟通交流、释法明理,督促刘某主动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依旧拖欠租赁款迟迟不兑现,拆除私搭违建建筑行动迟缓。考虑到被执行人的身体健康原因,法院工作人员没有依法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而是耐心的为被执行人做工作。为了达到更好的执行效果,执行法官通知申请执行人来到现场。

通过近一个小时的协调,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刘某也表示将在三、四天内尽快拆除其在申请执行人院内自行搭建的建筑,针对申请执行人10万余元的执行款支付问题,刘某表示将在一年内履行完毕。

寒夜里所有的蹲守、等待,耐心与案件当事人沟通交流、释法明理,是法院干警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

[责任编辑:孙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