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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组织召开农、银、企(新型经营主体)合作对接会

为进一步强化通辽市奈曼旗新型经营主体与金融机构有效信息对接,落实中央一号文件,更好的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2021年3月1日,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组织召开农、银、企对接会议。旗农牧和科技局领导李欣、文海三出席会议,相关苏木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金融办、农行等5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负责同志,10家新型经营主体代表参加会议并发了言。

旗农牧和科技局局长李欣结合金融和新型经营主体代表的发言指出:一要树立共赢理念,加强银企合作。没有银行的资金支持,企业的发展就如无源之水,寸步难行。没有企业的存贷业务,银行的发展就如无本之木,举步维艰。银企之间,只有双向共建,相互支持,才能共存共荣,实现“双赢”。从国家政策层面来看,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金融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建设的文件,召开多个不同层次的会议部署,我旗根据上级要求高度重视新型经营主体建设,通过市场引导、政策扶持、示范带动,目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农牧民专业合作社2300家左右,在农牧系统备案的合作社有432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2家,自治区级示范社8家,市级示范社22家,旗级示范社73家,引领带动嘎查村两委领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56家;纳入社会化服务项目名录库社会化服务组织662家,其中2020年从事社会化服务项目入围组织已经发展到101家;通过农牧部门认定家庭农牧场344家,其中自治区评定示范家庭农牧场 1家,旗级评定示范家庭农牧场48家,统计农牧业规模经营户7000余户,这些新型经营主体及种养大户通过流转、互换、合作、入股、托管等形式实现规模化经营土地面积达到52万亩以上,上年末牲畜存栏达到168万头只。极大的推进种养业及农机服务规模化经营和提质增效。目前我旗共有龙头企业 15家,其中被列为自治区级龙头企业5家,市级10家,已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现代农业农村发展的主力军,产业扶贫的主要载体,为我旗农产品供给、农业经济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等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要加强金融创新,缓解融资难题。希望各金融机构把产品创新作为缓解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的重要抓手。围绕产业链分布,提供形式多样的融资产品,以满足不同行业、不同层次新型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需求,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为了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旗农牧和科技局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农村、企业了解情况,发现新型经营主体当前仍面投资难等问题,所以我们要大力培育符合金融机构贷款要求的经营主体,建立优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库,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有力助推新型经营主体健康发展。从我旗现状来看,财政资金严重匮乏,所以加强金融对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既为形势所需,又为形势所迫,因为新型经营主体承载着“三农”转型提升的重要使命,新型经营主体已成为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在“三农”发展中起着引领、示范的作用,作为金融部门要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到地方经济发展中来,针对当前的形势,积极向上级争取贷款指标,金融产品,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三要加强组织领导,推动银企对接。加强银企合作,促进经济、金融共同发展,是旗委、旗政府发展经济的有效举措,也是我们职能部门的重要职责。我们要把银企合作作为加快我旗经济建设的重要任务,加强与金融机构和企业的联系沟通,加强协调,提高效率,为加快推进银企合作提供有力保障,努力形成农银企三方有效衔接、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格局。新型经营主体要讲诚信,积极争取银行支持,一定要把争取信贷支持的着力点放在强素质、树形象上,一是选准项目搞好对接,产品适销对路,项目市场前景好,是获得银行支持的前提,所以在座的各位一定要认真研究市场需求。二是规范管理,合法运行,制度健全,投资合理,建立良好信用体系。

最后,有投资意向的新型经营主体与金融机构签订了银企业合作框架协议书。

(图文供稿:韩艳丽)

[责任编辑: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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