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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汉旗法院重行重效助推司法改革走稳走实

经广泛调研、认真研究后,敖汉旗法院相继推出四项改革措施,不断助力该院司法改革工作走稳走实,从而进一步提升司法效能。

“案多人少”始终是困扰敖汉旗法院工作的一个重要难题。如何让有限的审判力量发挥更大的司法效能?该院从优化人员结构入手,逐步解决这一难题。将2016年遴选的46名员额法官全部充实到审判、执行一线,并将新聘用的49名劳务派遣人员绝大部分安排到审判、执行一线,完成了1名法官+1名书记员配置,逐步增加了法官助理人数。将41名干警从原岗位调整至其他岗位,调整干警占原有干警总数近三成。

敖汉旗法院认真修改分案制度,实行定向分案和统一分案相结合,除刑事庭专司刑事案件外,院内各审判业务庭均承担民事审判工作任务,并打破原有的以案由为主的分案方式,由立案庭向承担民事审判工作任务的业务庭随机分案,逐步实现民事案件大一统分案。同时,打破原有审监庭办理发回重审案件的规定,发回重审案件由各业务庭轮换办理。

提高执行效率、尽快让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是执行工作的最终目的。该院积极到兄弟法院交流学习、借鉴经验,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执行局分段管理规定,按照执行工作流程,对执行工作实施分段分组执行,实现“流水线”管理。设置查控组、执行实施组、执行裁决组、综合事务组,各组之间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同时加强对执行权的监督制约,提高执行工作效率。该院执行局已于近期完成人员调整,将执行力量由以前的不足20人增加至30人,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压力。

司法为民是法院工作的根本宗旨。为方便群众诉讼,敖汉旗法院重新划分了辖区,打破基层法庭和民事庭原有的以乡镇为单位的辖区范围划分,变成以行政村为单位来划分。以院机关和六个基层法庭所在地为中心,覆盖辖区半径近乎等长,各辖区当事人可就近参与诉讼,进一步减少了群众诉累,同时也平衡了各基层法庭和民事庭的员额法官办案数量,使审判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责任编辑:孙净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