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6月1日,自治区农牧厅组成评价组,对巴彦淖尔市2017~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该市的农牧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评。杭锦后旗、五原县作为被抽查对象全程参与考评。
评价组一行围绕项目方案、组织实施、绩效等方面,采取座谈交流、入户调查、实地查阅台账、财目表册、现场勘查等方式认真开展工作。每到一个旗县评价组都要与承担项目的农牧民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牧场主、社会化服务组织责任人进行仔细交流,详细询问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组织开展情况以及通过项目带来的收益情况等等,并听取市、旗县两级农牧局的情况汇报,在充分肯定巴彦淖尔市项目实施所取得成效的同时,也明确指出了当前存在的问题。
下一步将按照自治区评价组的要求,更加准确地把握项目的目标原则,加强对项目主体的严格审核和考察,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监管,确保各项目的规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