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资讯 > 正文

【营商环境】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再出新规:诉讼费15日内主动退

“案子才审结,我们的诉讼费竟然就已经给退回到账上了,你们这个效率,真的是太牛了”。近日,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中国某化学工程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某在承办法官回访中高兴地提到。

诉讼费主动退

令这位代理人赞不绝口的事情是阿盟中院推行的一项新的规定,即“诉讼费主动退”,通过这一规定,当事人无需再跑前跑后、跑东跑西的申请退费,而是由承办法官为其办理退费手续,当事人只要提交相关材料即可在家“坐等”费用到账。如这位王某,正吃着饭,一笔24万余元的退费就“入户”了。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人民群众和涉诉企业真切感受诉讼便利,今年2月份,阿盟中院制定印发《关于线下办理诉讼费用“主动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诉讼费用退费无需由当事人申请,案件承办法官遵循“依法主动、及时足额、高效便民”的原则主动发起,并在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完成退费事项。

为进一步规范退费程序,严格退费标准,提升退费时效,阿盟中院及时制发《诉讼费退费银行账户确认书》,经当事人填写并由其指定及确认退费账户,在案件审理结案后,由承办法官根据案件诉讼费承担情况,主动为当事人办理退费手续,并完成退费事项。

阿盟中院立案庭庭长介绍,该规定施行前,当事人如需申请诉讼费退费,需提交诉讼费交纳凭证、裁判文书复印件及身份证明等相关退费材料,退费时间长、程序多、手续杂。为尽快解决诉讼费退费不畅、耗时耗力的问题,阿盟中院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安排部署,迅速落实,高效精简审批流程,缩短退费到账时间,提高退费效率,实现了从“申请退”到“主动退”、从退费慢到退费快的转变,不仅切实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打造了为民办实事的法院新形象,同时也进一步深化了“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下一步,阿盟中院将不断探索更加高效、便捷、智能的诉讼服务,让人民群众和涉诉企业获得更加优质的诉讼体验。


[责任编辑:王新国]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