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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首例关联企业“执转破”案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20年5月25日至27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合议庭在托克托县组织召开了内蒙古开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六家关联企业(下称开盛系六家关联企业)“执转破”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债权人会议历时三天,现场参会443人,因疫情原因,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参会36人,参会人员对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提请审议的事项进行了表决。

2018年11月23日,内蒙古开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先行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执行转破产清算申请,其后内蒙古托克托华玉淀粉有限公司等关联企业也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申请公司进行执行转破产清算。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合议庭收到相关材料后,高度重视并依法快速推进审查工作。经强制执行程序查证后,认定开盛系六家关联企业具备破产原因。并于2019年3月29日和7月29日分别受理了开盛系六家关联企业的破产清算申请。

开盛系六家关联企业“执转破”案件是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首例关联企业破产案件。案件受理后,院党组高度重视,为了保证和推进首例关联企业破产案件的顺利审理,对破产合议庭团队内部进行了工作分工和安排。由合议庭审判长负责指导该案破产审理程序的全局工作;由承办法官负责与管理人、县政府及其各部门、债权人的协调等相关工作;合议庭成员对全案进行适时监督与评估。同时,就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推进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及宣传方案。

同时,由于该案件涉及的债权人人数众多、各企业间债务关系繁杂、社会关系及矛盾复杂,许多问题仅凭法院一己之力仍难以解决。经承办人多次与托克托县人民政府沟通、发函,双方达成了促审判、破僵局、保民生的共识,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托克托县人民政府建立了实时“府院联动”机制。2019年9月23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规定,对“执转破”系列案分别作出了《决定书》。指定托克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志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瑞雪、司法局局长孙腾、工信和科技局蔡艳茹、人社局局长赵胜利、信访局局长杜日华、财政局局长耿耀文、自然资源局局长马政、住建局局长马新柱、税务局局长赵亮、社保中心主任刘耀峰和北京大成(内蒙古)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成员,共同协调和处理开盛系六家关联企业的破产事宜。在实时“府院联动”机制的有利保障下,通过协调机制的实施保证了企业民贸贴息款的按时到账,缓解了企业的燃眉之急。2019年12月20日,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合议庭的指导和县政府、县社保中心、县税务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补缴了开盛公司自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拖欠的170余名职工的社保费用,妥善解决了托克托县政府长达三年的职工上访难题,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企业重组、推动破产案件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筹备债权人会议中,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合议庭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监督指导管理人建立健全财务收支、账户管理、债权人财产管理方案、投票表决等规章制度。同时,在疫情防控期间指导和安排管理人开通网上债权申报通道、通过邮件、微信等方式接收大部分债权人的债权申报材料,及时推进债权申报工作,为加快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助力。使本次债权人会议程序既具连续性、专业性,又更加公平公正。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根据债权人身份和类型的差异性,积极变通,采取预备会和现场会相结合的方式,分批次、分类型、分时段,让粮食供应商提前介入表决事项,即保证了充分听取各债权人意见,又避免了大量人群聚集带来的风险。有效对接了普通债权人表决结果的稳定性,将预备会表决的效力在债权人会议现场表决议程中予以认可和延续。

本次债权人会议的圆满召开,为呼和浩特地区建立由政府主导风险管控与事务协调、法院主导司法程序的一体化处理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模式奠定了基础。

文/卜芳

[责任编辑:姚亚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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