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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知识:运动中发生人身损害,经营者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王女士咨询:年前我和几个朋友相约去滑雪,领取滑具后,从坡道顶端向下滑行,但是在滑行的过程中,我不慎从坡道内滑出,造成身体大面积软组织挫伤,请问,我可以要求滑雪场承担赔偿责任吗?

包头市天泽公证处解答:如滑雪场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以及技术指导义务,王女士可以要求滑雪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娱乐场所的管理人有义务保障参与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是因滑雪所引发的事故,滑雪本身具有一定的技巧性和危险性,作为滑雪场的经营者,应该为消费者提供安全防护和技术指导的义务,确保王女士作为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否则滑雪场就需对王女士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天泽公证处)

[责任编辑:荆正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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