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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现有应急避难场所达939处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张巧珍)  1月20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了解到,内蒙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积极组织协调住建、人防、教育等部门研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和设施设置,于1月19日基本完成应急避难场所信息填录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应急避难场所达到939处。

此次录入的939处应急避难场所已经全部审核通过,较之风险普查统计数据共核减32处,增加335处,审核通过数占第一次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中统计应急避难场所636处的148%。其中呼和浩特有68处,包头市有116处,乌海市30处,赤峰市125处,通辽市37处,鄂尔多斯市68处,呼伦贝尔市50处,巴彦淖尔市94处,乌兰察布市73处,兴安盟130处,锡林郭勒盟111处,阿拉善盟37处。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要求,下一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对已录入的应急避难场所信息,逐一再审核再确认,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建立退出机制,确保避难场所名称、面积、功能等相关信息规范准确,确保发生灾害时能投入使用。同时,要加强应急避难场所日常管理,督促产权单位和运维单位在应急演练、应急设施维护、物资储备、用水、用电等日常管理运维上下功夫,确保平灾功能快速转换、正常使用。

[责任编辑: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