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出台监督工作方案 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为做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近日,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出台了《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出发,在全市范围内扎实推进专项监督工作,从严查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推动体制、机制、制度健全完善,以严明的纪律和优良的作风保障市委、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方案》规定,要聚焦三项重点任务开展专项监督工作。聚焦责任开展监督。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对同级监督特别是“一把手”监督的重点内容,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提升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的指示精神,扎实做好过渡期内政策细化、责任分解等工作,构建起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责任体制,确保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聚焦任务开展监督。立足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加强对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监督,突出对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规范做好项目和资金审批、“5年过渡期”有关惠农富民政策落实等工作的检查,确保脱贫摘帽后做到“四个不摘”,过渡期工作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干劲不松。聚焦问题开展监督。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克服麻痹松劲思想,减轻基层不必要负担,推动各级党员干部思想紧起来、严起来。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扫黑除恶、“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整治,坚决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坚决查处民生领域啃食群众利益的“微腐败”问题,坚决查处利用国有投资平台公司搞利益输送的新型腐败案件,坚决查处贪污侵占涉及扶贫公共资产案件,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典型案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方案》要求,要层层压实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机制作用,统筹推进常态化监督检查,适时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根据职责分工加强调研督导和分类指导,对重要政策和重点案件加强督办督查;发挥好“探头”作用,督促驻在部门认真落实过渡期内的主要帮扶政策;各旗县区纪委监委比照市纪委监委《方案》执行,直接抓好专项监督工作。要定期调度指导工作。紧扣市委、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方案》,建立派驻(出)专项监督工作清单,各监督检查室建立台账,定期调度,及时汇总,运用“末端工作法”抓好监督。要精准监督执纪问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既坚持从严问责和精准问责两手抓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实事求是、精准问责,保障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方案》的出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监督工作,为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朱君)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