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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有效:民主技术创新赋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行动理念

【编者按】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是党“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治理有效是基础,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民主技术创新通过主体、组织、制度、技术、文化等各方面的创新和完善,赋予乡村治理更多的治理能量,提高乡村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效率。从具体的实践进路来看,民主技术创新应当着重把握理念发展方向,确立基层民主技术创新的服务理念、权力理念、价值理念和行动理念。奋进新时代,如何构建民主技术创新与乡村治理有效融合的理念机制,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有效实现。为此,中国理论网特推出解读书摘,以飨读者。

治理有效,是民主技术创新赋能乡村振兴的重要权重。有效,即要求民主技术创新应用到乡村治理中,能够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所欲达到的目标和要求,并产生一定的治理效能。乡村治理效能是乡村治理行为目的和手段方面的正确性与效果方面的有利性,其直接表现为具体的治理绩效。乡村治理绩效从内容上说,包括效率和效益高低的现实性指标、效率和效益提升的潜在性指标两大方面。可反映出达成最大产出、预定目标或是最佳公共服务的程度。基层治理效能是关系到政府、基层党组织等治理主体的治理水平和运作效率的核心制度安排,其功能在于引导政府和基层党组织的治理理念的转变,推动基层治理手段和方式变革,进而推进治理主体提高效率,提升村民群众对于政府和基层党组织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基层治理的效能价值需要克服单纯地从经济角度考察政府行为,一味追求治理效用的最大化,要更加注重宏观层面战略正确基础上的高效益,包含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人本价值”等价值追求和价值目标导向。在基层治理理论发展过程中,一味追求效率优先的价值理念一度成为我国基层治理价值主导价值之一,随着我国基层治理目标的改变,公共利益、服务型政府、公众参与等治理价值兴起,使“效能价值”成为现代基层治理中不可忽视的治理评估标准之一。推进乡村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要逐步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全面提升政府和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效能,将“效能价值”作为治理现代化所追求的治理价值,是我国乡村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趋势。

民主技术创新直接目的就是为了保障治理的民主权益,提高技术运用于实践中的效率和效果。因此,民主技术创新在推动乡村治理效能改革过程中,要始终把村民群众的价值的实现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作为效能价值评价的唯一尺度和标准。

第一,制定立体、多元、科学的基层治理效能评估标准。通过公众评价、专家评价和自我评价等进行综合考量,区分不同类型机构的评价标准,平衡改革结果与改革过程的重视程度。同时,积极重视民众的满意度调查,构建完善的民众满意程度评价体系,树立以结果为导向的基层治理绩效评价机制。构建以用户满意度为准绳的基层治理服务评价标准。通过多种沟通交流手段积极收集和回应民众意见,并及时归纳、汇总,同时加强对基层治理服务评价标准的定量和定性分析,构建科学完备、切合实际以及易于操作的评价标准,保障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的提升。

第二,治理效能评价的本质是促使行政组织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构建服务型政府、服务型基层党组织。而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施主体是各级党政机关,广大机关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是具体实践者、推动者。在推进治理现代化变革、优化基层治理的过程中,要始终秉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始终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力争以干部作风大转变助力社会治理效能大提升。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思想,作为基层治理机构,要积极全面地了解基层群众的利益需求,要自觉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治理现代化变革、社会治理的全过程。落实到具体日常工作中,要善于从群众的现实需求出发确定目标任务,以群众满意率为标准来评价工作绩效,真正去解决大多数群众的痛点问题。

第三,借助信息技术等民主技术手段,强化基层治理绩效的精准化管理。伴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与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民主技术的创新具备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和发展动力,也使基层治理绩效精确评估成为可能。基层治理效能价值推动传统的基层治理模式与治理机制突破固有价值理念框架向现代化的基层治理价值体系进行转变。首先,推动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价值理念在基层社会的传播与发展。基层治理组织依靠高度发达的信息平台,通过内部职能部门责任、权力和利益的整合机制、共享机制、授权机制和协同机制,打破传统行政部门职能分制所带来的部门协同合作壁垒,推进治理模式与治理机制在价值层面进行整合,进而提高公共行政效能。其次,转变基层治理组织的治理价值,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基层治理理念,促进民主、公开、透明等价值理念与信息技术手段相结合。运用大数据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腿,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强化民生服务,弥补民生短板,构建服务型、民主型、法治型基层自治组织。最后,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效率、效能和效果协同并进的治理价值理念。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基层自治组织的回应速度和办事效率;通过数据分析、运算来调控各种资源,力求运用最优、最少的资源解决尽量多的基层社会公共事务;同时,运用量化指标体系对基层治理现代化效果、治理效率和治理效能进行评估。基层治理效能改革过程中不断实现基层治理组织内部治理体系进行调整、变革与重组,依靠大数据驱动构建全新的治理机制、服务模式。全面整合基层治理组织内部的职能、权力与责任,加强基层公共事务综合治理、高效执法和便民服务等平台建设,构建服务型政府、开放型政府,构建简易的、道德的、负责任的、回应性的、透明的基层治理模式和治理组织,以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倒逼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向现代化水平发展。

本文摘编自《基层民主技术创新与乡村治理绩效研究》一书。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理论网

[责任编辑:贾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