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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我是记者我帮你】高龄津贴在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请办理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刘晓君)“还有2个月,我的父亲就80岁,到了领取高龄津贴的年纪。那么,他该提供哪些资料,去哪儿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呢?”4月25日,家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团结小区的居民刘先生给北方新报正北方网打来热线电话咨询。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新城区民政局业务二科副科长赵君。赵君告诉记者,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几项惠民政策的通知》(内政发﹝2017﹞53号)及《呼和浩特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普惠制新增人员申报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新城区在2017年5月初已全面开展高龄津贴普惠制申请登记工作。

那么该如何申请高龄津贴呢?赵君做了详细说明:一是申请人的户籍地属于新城区管辖范围内,且年满80周岁,同时时满足这2个条件;二是申请高龄津贴需要的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户口本原件,户口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2份;近期免冠2寸照2张;填写《内蒙古自治区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申请表》2份(村、居委会提供);委托书(老人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交,村、居委会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老人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交);老人本人姓名开户银行卡(中国建设银行卡)。满足以上条件及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即可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请办理。审批通过后,将按季度发放高龄津贴。

据了解,高龄津贴的发放放标准为80~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岁以上每人每月600元。今年第一季度,新城区共为11213名老人发放高龄津贴资金341.75万元。

[责任编辑:孙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