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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回迁起纠纷 女子竟强行住进他人门店最终被拘留

家住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的高某,5年前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回迁安置协议书,楼房盖起来后,双方一直未协商成功,女子一气之下锯开他人门店强行住了进去,民警多次劝其离开无果,最终女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依法行政拘留。

3月20日下午,西城区派出所民警先后接到万泰城小区两位房主的报警,称有人未经同意就破门住进了他们购买的门店内。民警到达现场后,见报警人反映的这两个门店内,住着3名女子,还有床、柜子、锅碗瓢盆等物品也搬了进去。见到民警,其中1名女子称其居住的就是自己的门店,为了弄清事情原委,民警将该女子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

经了解得知,女子高某在5年前与万泰城开发商签订了回迁安置协议书,协议中开发商承诺给高某住宅、商铺、车库等房屋。小区建成后,高某与开发商因商铺位置问题发生纠纷,所以迟迟没有回迁。3月20日上午,高某又拨通了万泰城小区负责人的电话,最终还是没得到满意的答复。高某越想越生气,越想越委屈,便从家里拿了一个电动砂轮机,来到高某原房址位置上的门店前,用砂轮机将门锁锯开,随后领着自己的大女儿和儿媳妇就住了进去。民警还了解到,高某一家生活比较困难,其大女儿和儿媳妇都患有精神疾病,高某还要照顾2岁多的小孙女。这几年,一家5口人的开支全靠其儿子打零工维持。

派出所对高某一家的情况也表示同情,但高某住进去的门店已经被开发商卖给了别人,他们这样堂而皇之的住着,不仅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三番五次对高某进行劝说和引导,希望她可以先搬离这两个门店,之后派出所可以出面为其与开发商协商关于回迁的事情,可是不论民警怎么苦口婆心的劝说,高某认为门店是在自己原房址上盖起来的,就应该分给自己。4月7日,西城区派出所帮高某一家搬离了现住门店,后联系到万泰城负责人,为其提供了新住所,并将其携带的物品全部安置好。当天下午,派出所领导再次组织双方就回迁房一事进行协商,但最终未协商成功。

法不容情,4月8日西城区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高某作出行政处罚。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群众:法律的威严圣神不可侵犯,对于每一个违反法律法规的公民来说,不论你处于何种目的、由于何种原因实施违法行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接受法律的制裁。

(通讯员  梁伟  吴海燕)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