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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今年为民办5项实事

就进一步优化首府营商环境,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东升表示,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将充分发挥职能职责,围绕社会关切和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年内将为民办5项实事。

一是推进解决群众的“ 心肺之患”。争取国家、自治区大气污染专项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全力推进解决冬季散煤污染问题。资金到位时间为2021年4月底前。

二是环评文件“不跑腿”审批。在自治区内首家试点运行《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5 月1 日前,基本实现企业报件、受理、办结等环节网上办理,争取在10 月底全面实行“不见面审批”,最大限度实现“不跑腿”。

三是对小微企业提供“帮扶式”服务。选择10家小微企业,对其污染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帮助企业找准问题,科学有效地进行污染防治。

四是对纳入正面清单监管的企业“无事不扰”。力争10 月31 日前建成环保智慧监管平台,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无人机、远程监控等科技手段,实现实时监控,压减现场检查频次,对企业做到“无事不扰”。

五是保障乡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6月30日前完成千人以上乡镇、农村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旗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如有相关事宜请咨询市生态环境局,咨询电话:0471—5332071。

(呼和浩特晚报记者 刘沙沙)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