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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设立自治区公安厅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

为全面推进全区森林公安改革,使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机构职能更加完备、政令警令更加畅通,切实增强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部门的领导力、执行力、凝聚力,将自治区森林公安局与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总队机构整合、职能融合,内蒙古重新设立自治区公安厅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

据了解,此次改革目标是实现生态环境领域完全执法,建立预防、控制、打击一体化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体系,推出全国森林公安改革的内蒙古模式,打造一支维护内蒙古生态安全的铁军。

为全面加强与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职能衔接,提升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卫力度,将内蒙古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大青山自然保护区分局更名为“内蒙古公安厅大青山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局”。为实现大兴安岭林区生态领域的完全执法,提高警力使用效率,提升整体作战能力,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在原有职能职责基础上,增加侦办辖区矿产、生态环境、生物安全、草原领域刑事案件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在全区构建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三级机构体系,从而实现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优化,建立起运行高效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全面加强与林草、生态环境、食药、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力度,建立健全工作协作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杨爱群 李俊伟)(来源:内蒙古生态环境)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