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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垃圾治理水平 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寒冬时节,站在乌兰察布市各旗县市区每个村头,都能看到巷口摆放着环保垃圾桶,家家户户门前屋后干净整洁,偶有保洁员正在村内打扫卫生。银装素裹的村庄美丽有序,一片宁静与祥和。

三年前的乌兰察布市农村牧区可不是这般景象,随着农业、养殖业、村集体经济的快速发展,农牧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日产垃圾数量持续递增,但在农村投放的垃圾收集箱、垃圾拉运车等设施设备极度匮乏,加上大多数村民对落后的生产生活习惯的弊端认识不足,缺乏遏制环境污染的主观性,农村牧区环境卫生只能用“脏、乱、差”来形容。

为建设美丽乡村、助力乡村振兴,自2018年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乌兰察布市高度重视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用大投入搞大动作。市委政府以及住建部门先从建立工作机制、责任机制和评价体系等方面入手,印发《乌兰察布市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考核细则》;旗县成立领导小组,科学布局建设垃圾治理设施,乡镇成立管护队,做好设施巡查管护,村级配备保洁人员,做好保洁日常管理,农户做好“门前四包”的“县乡村户”四级长效管理机制;要求所有中心村建立了环卫清扫保洁制度,先后配备村庄环境保洁员1.4万人,定期清扫街道卫生。

2020年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年,市政府出台《乌兰察布市2020年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整合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处理补助资金和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共6000多万元,在统筹现有垃圾治理设施设备的基础上,立足实际情况,按照每个乡镇至少配置2辆拉运车,每个自然村配备1辆手推式或电动收集车,每5户配备1组分类垃圾桶,每50户配置一个3立方米垃圾收集箱,每个行政村至少建立一处垃圾集中收集点,相距5公里以内的行政村共用一台扫路机的原则,科学计算垃圾治理设施需要量,合理配置垃圾收集拉运设施设备。截至12月底,全市共采购勾臂式垃圾拉运车143台、压缩式垃圾拉运车9台、电动三轮保洁车3323台、3立方垃圾收集箱5056个、30L收集桶11.9万个、240L垃圾收集桶1166个、扫路机378台,按需配备至各地区并投入使用。目前,全市建立垃圾收运体系的行政村1237个,占比达93.85%,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年来,市委政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组织各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嘎查村出动大量人力物力进行宣传动员,并对乡村街道、集中垃圾点开展大清理、大整治工作。先后累计出动3万多人次、各类机械5000多台次,清运各类垃圾20万立方,投入资金达3000万元,全市农村牧区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人居环境面貌焕然一新,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2020年,全市已提出“城乡一体化地区、环境重点治理地区、二类试点治理地区、干净整洁地区”4种类型的农村牧区垃圾分区域治理模式。接下来,在配齐垃圾收运设施设备的基础上,全市将布局建设垃圾终端处理设施,放开投资渠道,引导并鼓励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建设和运营,让农村垃圾有“家”可回,建设美丽整洁乡村,助推实现乡村振兴。

[责任编辑:姚亚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