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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经营户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告

1月19日,临河区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经营户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告。

临河区各经营业主: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传播和扩散,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经营氛围,根据临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现对全区各经营业主提示如下:

各经营者要严格落实进店进场人员戴口罩、测体温、扫健康码、行程码、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若存在不配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消费者严禁进入经营场所。

经营者不购进中高风险地区的原辅料、包装材料等相关产品,严格管控高风险地区的人和货物。主动、如实在第一时间向所属乡镇和社区报告中高风险地区往来我区人员相关信息,对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的经营户和个人将严肃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对进店就餐人员及时提醒和管控,避免近距离接触,要求同排隔位就坐、对排错位就坐,防止聚集;餐饮服务经营者应主动提供并提倡就餐人员使用公勺公筷;大中型餐饮服务场所举办宴会,事宴不得超过100人,且要严格查验就餐人员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家庭、私人聚餐要控制在10人以内,要有间隔就坐,并不得邀请巴彦淖尔市以外人员参加。凡不按规定要求聚会、聚餐,造成疫情输入或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消费者在进入超市、农贸市场、商场等场所要加快采购速度,请勿长时间在收银区停留,减少场内停留时间,防止人员集聚。各经营户要积极劝诫消费者进入场所后少停留,不聚集。

各经营业主要做好商品明码标价、索证索票,严禁囤货居奇、哄抬物价,销售假冒伪劣及过期商品。

药店销售要采取隔离措施,测体温、实名登记,对于购买止咳药、退烧药、感冒药的人员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

各经营户主要负责人要落实好本企业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执行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管控要求。

各经营场所应定期进行消毒、通风等工作,保证经营场所内卫生干净、整洁。经营场所内服务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环境。

未按规定严格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来源: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