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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采取“三大行动”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让消费者买得更放心、吃得更安心

呼和浩特市采取“三大行动”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2020年以来,在深入推动“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更新监管理念、升级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聚焦食品安全“三大行动”,即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在“放”上用心、在“管”上用力、在“服”上用情,让食品安全监管更有温度、更具活力、更显效能,让群众买得更放心、吃得更安心。

更新监管理念,从传统监管转向科学治理——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着眼长效机制。制定《呼和浩特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召开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会,推动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为为期3年的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持久战拉开帷幕。立足专项整治。采取督导检查与属地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筑牢基础、补齐短板、提升水平,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部门管理监督责任。共检查学校食堂926家,校园周边餐饮单位927家,出动执法人员2028人次。督导检查食品经营企业77家,发现问题已通报属地市场监管局。同时召开了2020年呼和浩特市落实幼儿园食堂主体责任暨警示教育会,200家幼儿园负责人参加会议并签订《幼儿园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聚焦协同治理。联合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开展2020年秋冬季校园食品安全及传染病防控检查。在属地相关部门开展全覆盖检查的基础上,由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教育部门组成督导组,随机抽查了10家中小学食堂、11家幼儿园食堂、1家大学食堂、2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有力促进了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的进一步落实。

升级监管手段,科学施策与标本兼治相结合——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深化治理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农村食品安全实施全环节、全链条监管,共检查食品经营主体3563家次,监督抽检125家,立案9起,结案9起,查扣不合格食品0.92公斤,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0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7份,出动执法人员7431人次,组织食品经营者参加培训6次,开展食品宣传活动3次。聚焦提质扩面,完善工作机制。针对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和市场监管领域安全“滚动式”督导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分析汇总,并结合全市农村牧区日常监管情况梳理形成《2020-2021年度农村牧区食品安全销售环节风险清单》,有效实施风险点销号管理。

提升监管效能,注重标准协同、监管协同——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经过为期4个月的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使餐饮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完成了六项工作目标,一是餐饮单位“明厨亮灶”率达到98%;二是餐饮单位60%入驻内蒙古风控平台,实现餐饮业风险防控管理;三是实行许可管理,餐饮单位量化分级达98%,B级率达到65%以上;四是入网餐饮单位持证率100%,许可信息公示率100%,外卖“食安签封”实现100%;五是全市餐饮店推行“四化”(厨房管理“透明化”、食品贮存“超市化”、用具管理“色标化”、加工制作“规范化”)管理达98%;六是校外供餐单位100%建立电子追溯体系。(记者 祁晓燕)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