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自治区公安厅召开“昆仑2020”专项行动、2020全区森林公安工作、110报警服务台等工作新闻发布会

1月13日,自治区公安厅召开“昆仑2020”专项行动、2020全区森林公安工作、110报警服务台等工作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总队长赵玉和、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冯虎、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二级警务专员郝斯、公安厅情报指挥中心接处警指导支队支队长文武娟介绍了相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突出重点整治和源头治理 严厉打击食药环领域违法犯罪

自治区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总队长 赵玉和

2020年以来,全区公安机关食药环侦部门按照公安部和自治区公安厅党委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职责使命,统筹推进“昆仑”系列专项行动,突出重点整治和源头治理,全力强化破案攻坚,严厉打击食药环领域违法犯罪,坚决做好“两个屏障”的忠诚卫士。

2020年,在 “昆仑2020”专项行动中,全区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591起,打掉团伙34个,端掉窝点47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329名,涉案价值约49.65亿元。

其中,“昆仑1号”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动中,全区公安机关累计破案125起,打掉团伙5个,端掉窝点1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27名,总涉案价值约2.95亿元。鄂尔多斯市公安机关侦破王某某等妨害动植物防疫案,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彻底铲除了一条涉及内蒙古、江苏、山东、上海四个省(区市)伪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非法跨省贩运生猪的犯罪链条。该案中,犯罪嫌疑人制作虚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文件、伪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140份,涉及生猪数量15602头。

“昆仑2号”打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行动中,全区公安机关累计破案2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8名,总涉案价值约1412万元。包头市公安机关侦破“503”生产销售伪劣农药案,抓获嫌疑人22名,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彻底斩断了一条涉及10省24地生产销售伪劣农药辛硫磷的犯罪链条。

“昆仑3号”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行动中,全区公安机关累计破案1175起,打掉团伙20个,端掉窝点2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616名,总涉案价值约45.85亿元。呼伦贝尔市公安机关侦破禾牧阳光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涉案农用地共计34920亩;巴彦淖尔市公安机关侦破一起特大非法开采黄金案,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团伙长期盘踞在古日格金矿区非法开采黄金,低价销售至包头市,累计销售金额达2000余万元;兴安盟公安机关破获谭某某等人涉嫌污染环境案,犯罪嫌疑人非法拆解废旧铅酸蓄电池600余吨,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

“昆仑4号”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动中,全区公安机关累计破案26起,打掉团伙6个,端掉窝点1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01名,总涉案价值约3881万元。呼伦贝尔市公安机关破获张某某等人非法经营走私假烟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缴获卷烟500余条及作案笔记本电脑3部。该案销售地区涉及江苏、广西、四川等6个省10余个县,涉案金额690余万元。

“昆仑5号”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行动中,全区公安机关累计破案刑事案件240起,打掉团伙3个,端掉窝点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57名,缴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4841头(只),收缴野生动物制品2790公斤,涉案价值3235万元。

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一是高站位谋划,全面部署推进专项行动。公安部部署开展“昆仑2020”专项行动以来,自治区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制定印发了《全区公安机关 “昆仑2020”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 “食品、药品、环境资源、知识产权、野生动植物”等5个方面打击重点,做到一领域一重点,一目标一完成,增强打击工作的靶向性和精准性。组建了实体化运行的“专项办”, 建立督导推进、信息报送、考核评估、联动协作、宣传发动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了上下联动攻坚、无缝沟通对接、部门协同作战的良好工作格局,以集中优势警力着力提升打击质效,打赢打好“昆仑2020”专项行动这场硬仗。

二是多部门协作,联合推动重点领域整治。持续加强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卫健委、农牧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烟草局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开展了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打击涉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专项行动、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农贸市场专项整治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全区公安机关将常态化打击与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始终保持对群众关心、社会反映强烈的食药环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并及时向行政执法部门反馈侦查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监管漏洞,积极推动食药环和知识产权领域源头治理,切实形成了联打联动、联防联控的工作新格局。

三是多举措并用,持续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自治区食安办等部门统一要求,自治区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积极部署全区公安机关食药环侦部门连续开展了食品安全质量宣传月活动、2020年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以及“昆仑2020”专项行动涉案物品销毁等活动。活动主要以“网络+媒体”、“线上+线下”(线上为主)方式进行,运用科技手段创新宣传方式,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单位发挥新媒体优势,扩大宣传受众范围。通过公布经典案例,以案释法、震慑犯罪,向全社会展示我区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情况,充分展现了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食药环、知识产权和野生动物领域犯罪的坚强决心和突出战果,起到了积极警示教育群众、强力震慑违法犯罪的良好效果。

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 坚决捍卫国土生态安全

自治区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冯虎

2020年是全国森林公安改革之年,我区森林公安顺利完成体制调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全区森林公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在自治区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恪守“四个第一”,围绕主责主业,依法履职尽责,发挥专业优势,多警种合成作战,构建“专业化侦查、规模化打击、数据化支撑”的强大合力,对破坏森林草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2020年,全区森林公安共受理各类案件12567起,侦办刑事案件1316起。

在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犯罪方面。全区各级森林公安根据涉林涉草违法犯罪特点,建立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派出所治安防控“网格化”包片管控作用,组织警力深入辖区乡镇村屯、国有林场及农牧场点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线索,认真分析研判,及时掌握违法犯罪动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区域性专项整治,有效遏制了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行为。全年查处涉林案件12229起,其中刑事案件1139起,收缴林木蓄积1504立方米,涉案林地2.8万亩,处理违法犯罪人员5871人,涉案价值5.2亿元。巴彦淖尔市森林公安破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涉案林地面积739亩。通辽市森林公安严惩滥伐林木违法犯罪行为,查处一起重特大滥伐林木案件,收缴林木蓄积817立方米。呼伦贝尔市森林公安以保护森林草原野生药用植物为重点,打击盗挖、收购野生药用植物违法犯罪,共收缴野生植物1.3万余公斤。

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方面。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在自治区公安厅的直接领导指挥下,各地深入推进“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昆仑2020”专项行动。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密切警种配合、提升打击力度等手段,严守乱捕滥猎、市场交易、运输寄递、终端消费四道防线,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非法人工繁育、非法交易、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四类违法行为。通过走访排查、网络交易平台监测,研判各类信息,循线深挖,狠抓大案攻坚,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战果。共查处各类野生动物案件338 起,其中刑事案件177起,收缴野生动物 5899(只),收缴野生动物制品3856件,收缴象牙制品6.5 公斤,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 416 人。

在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方面。2020年以来,全区各级公安机关紧盯全国“两会”“清明节”“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启动高等级勤务,加大对林区牧区重要卡口、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地等重点部位的巡逻检查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林区社会秩序持续安全稳定。各盟市均制定了《森林草原火灾案件应急处置预案》,使应急处置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各地还结合应急预案,联合应急、林草等部门相继开展了应急实战演练,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使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到实处,有效提升了公安机关开展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和火案侦破的能力。各级森林公安主要领导亲自牵头、靠前指挥,积极深入基层和一线指导火灾案件预防查处工作。通过行之有效的工作,实现了火灾案件综合查处率显著上升、火灾刑事案件发案数明显下降的可喜局面。2020年,各地共查办涉火案件3161起,行政处罚2819人次,治安拘留209人,破获失火刑事案件115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18人,有效遏制了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祖国北疆生态屏障安全。

绿色是内蒙古的底色和价值,生态是内蒙古的责任和潜力。今后,全区森林公安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十六字”总要求,守护好内蒙古生态安全,筑牢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

正确合理使用110报警服务台与社会服务平台 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自治区公安厅情报指挥中心接处警指导支队支队长 文武娟

2020年,全区公安机关不断提升110接处警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110应急处突“触发器”、打击犯罪“桥头堡”、治安防控“信息源”、人民群众“保护神”的重要作用。年内,全区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共接群众报警5214654起,同比上升10.27%;有效警情1598769,同比上升6.74%;刑事类报警50533起、同比下降26.39%,治安类报警392538起、同比下降8.41%,交通类报警426390起、同比下降2.29%,各类案件整体呈下降趋势,社会治安平稳可控,群众安全感显著提升。

为了进一步厘清110报警服务台与相关社会服务平台的受理范围,我们借此机会,特向媒体公布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受理紧急求助的范围、受理投诉的范围,以及12345社会服务平台受理范围、110报警服务台与12348法律热线平台联动范围、110报警服务台与“今日头条”合作公益寻人范围,请广大群众正确合理使用。

一、110报警服务台受理范围

(一)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

1.刑事类警情;

2.治安类警情;

3.道路交通类警情;

4.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5.治安灾害事故类警情;

6.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二)110报警服务台受理紧急求助的范围:

1.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危及人身安全状况,以及公众遇到其他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

2.发现老年人、儿童以及智力障碍人员、精神障碍患者等行为能力、辨别能力差的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紧急帮助查找的;

3.涉及水、电、油、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

4.发生地震、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险情,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参与紧急处置的;

5.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紧急求助事项。

(三)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投诉的范围: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法律、法规和人民警察纪律规定,违法行使职权,不履行法定职责,不遵守各项执法、服务、组织、管理制度和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

二、12345社会服务平台受理范围

12345平台是市政府社会求助服务平台,涉及市民对政府及政府部门、公共服务部门的工作职责、办理程序和政策规定等问题的咨询、求助;涉及市民生活、生产中遇到的属于政府职责和公共服务的咨询、求助等各类非警务咨询、投诉、求助类等事项。

三、110报警服务台与12348法律热线平台联动范围

“12348”是司法行政机关面向全区人民群众的法律咨询服务专用电话,7X 24小时工作,主要职能是接受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配合调处民间纠纷,及时反映群众的法律需求信息,指导和接受法律援助申请。“110”报警服务台接报的涉及婚姻、家庭、邻里、合同、债务、劳动保障、财产继承、人民调解等纠纷类非警务报警求助及公证办理、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业务求助,指引群众拨打“12348”热线咨询解决。“12348”热线在处理群众纠纷求助时,对掌握的可能危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等求助,及时指引群众拨打“110”报警服务台处理。

四、110报警服务台与“今日头条”合作公益寻人范围

公安机关将符合60岁以上老人、18岁以下未成年人、智力或精神障碍者的成年人,而且这三类人的走失时间都是三个月以内的走失人员推送给“今日头条”寻人工作人员,其借助精准的地理位置弹窗推送技术,将走失的老人、小孩以及智力精神障碍者相关信息,推送给走失地点附近的今日头条用户。2020年,共发布弹窗26条,只有1人未找到。

2021年,全区公安机关将继续统筹疫情防控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警务围着民意转,以守护人民群众新时代美好生活为己任,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作为永恒的追求,顺应社会发展新形势,着眼群众所忧、所惧、所需、所盼,从巡逻、接处警入手,从关乎民生的小案、小事、小情、小节抓起,努力为群众创造更好的生活体验。

自治区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深化“放管服”改革 建成智能化全自助出入境智慧大厅

自治区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二级警务专员 郝斯

为深入贯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根据国务院、国家移民管理局提出的“只跑一次”的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自治区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在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建成了智能化、全自助的出入境智慧大厅。出入境智慧大厅设有智能导服区、智慧办理区和智能核验区三个区域,集引导、填表、照相、生物信息采集、缴费等业务于一体,为群众办理出入境证件提供“一站式”的服务。

出入境智慧大厅位于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13层东侧,占地面积70余平米,2020年11月27日建设完成,12月1日正式启用。

一、受理业务范围:中国公民的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首次申领、过期重领、换发、补发、签注。

办理对象为除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中国公民。

二、受理业务流程:出入境智慧大厅设有智能导服区、智慧办理区和智能核验区三个区域。

1、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前往智能导服区,通过智能引导系统来判断是否符合自助受理业务范围。

2、符合自助受理业务的申请人通过闸机口进入智慧办理区,在自助一体机上完成以下9项内容:包括核对办证类别、拍摄制证照片、采集指纹、核对姓名及拼音、选择签注、录入紧急联系人、采集快递信息、确认申请信息、采集签名。

3、智慧办理区业务完成后,申请人前往智能核验区,由民警面见申请人,通过智慧核验系统二次采集指纹、现场进行人像核对,核验系统通过后,由申请人进行缴费,完成办理。

对电子产品操作熟练的申请人,自助受理时间为5分钟左右;对电子产品较陌生的申请人,自助受理时间为10至15分钟左右。

三、缴费方式:微信、支付宝扫二维码、银行卡刷卡支付和现金四种支付方式,均可完成缴费。

通过群众自助受理所需业务,通过智能化前端数据采集、后台数据治理、与外围系统相互联动,可以有效改变传统窗口受理模式下纸质材料多、信息核查容易出错、数据流转效率低的困局,既有效解放了警力,又方便了群众办事。智能终端设备有效整合引导、填表、照相、生物信息采集(指纹及签名)、缴费、快递等业务,推进实现“一站办理”、“一桌办齐”,有利于解决申请人在服务大厅排多次队、跑多个窗口、等待时间长的问题,最大限度地便民利民。

下一步,自治区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和自治区公安厅党委的有关要求,大力弘扬执法为民服务理念,努力创新发展出入境证件受理模式,力求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

“昆仑2020”专项行动、2020全区森林公安工作、110报警服务台等工作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中国食品安全报记者:请问,下一步,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如何扩大“昆仑行动”战果,有哪些初步想法和打算?

赵玉和:下一步,全区公安机关将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一是继续强化查源头、断网络、挖链条、除窝点、缴资金、打团伙,最大限度地深挖、彻查、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二是在有关宣传纪律要求的框架内,最大范围、最强声势地开展宣传活动,形成严打高压氛围。三是强化协作配合,加强与检法机关的沟通,做到快侦、快诉、快判。四是强化专门手段运用,针对性采取措施,抓源头预防、治理。最终,通过打、防、管、控多项措施,巩固扩大打击成果,严格防范食药环、知识产权、野生动植物等相关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反弹。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不懈怠、不松劲,力争创新突破,打出我区特色。

在此,也要感谢新闻媒体同仁对公安食药环侦工作多年以来的支持,也希望我们共同携手,为人民群众营造更加健康的食品药品和生态环境。谢谢大家!

内蒙古法制报记者:我区有着丰富的野生动物资源,又是候鸟迁徙的重要通道。森林公安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方面采取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冯虎:内蒙古自然地理环境类型多样,野生动物资源种类十分丰富。现有陆生脊椎动物613种,其中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115种,被列入国际自然保护联盟、濒危野生动物国际贸易公约的保护动物150种,列入中国濒危红皮书的鸟类184种。同时,内蒙古也是我国北方候鸟迁徙的重要通道,每年春秋两季有大量候鸟在这里迁徙繁殖。

2020年,我区森林公安按照公安部、公安厅决策部署,在全区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和“昆仑2020”专项行动。我区森林公安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巡护巡查。抽调警力进一步加强对野生动物集群区域的清山清猎,加大对猎枪猎具清查清缴力度,在春季保护候鸟专项行动中,重点巡查候鸟迁徙通道和栖息地,从源头上遏制非法狩猎、非法猎捕行为。二是切断非法运输途径。加强与交通运输管理、邮政寄递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严守运输寄递防线。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我区森林公安在公路收费站出入口和林区交通要道等疫情防控卡口部署警力,检查过往车辆,打击非法携带、运输野生动物行为。三是广辟线索来源。细化打击措施,深入摸底排查,密切警种配合,加强网络交易平台监测,搜集梳理有关情报线索,缜密研判各类信息,循线深挖,狠抓大案攻坚。四是严查非法经营加工利用行为。我区各级森林公安联合市场监督、农牧、林草等部门,对经营加工野生动物的重点场所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进行摸排,对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场所予以查封、扣押、处罚、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全区各级森林公安积极开展精准普法。建立警媒合作机制,在车站、广场等人口密集场所及候鸟集群活动区域悬挂标语条幅,发放宣传品,通过下村屯、入社区、进校园等活动以案释法。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制作《世界那么大,不能没有你》等保护野生动物短视频3部,在内蒙古卫视、新闻综合频道连续播出,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自觉性,营造了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通过宣传教育,许多群众主动参与到野生动物救助工作中,人与野生动物和谐相处的感人事迹就发生在我们身边,见诸于各种媒体。2020年,警民联手救助、放生野生动物1886余头(只)。

多年来,全区森林公安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持续深入开展“春雷”“绿剑”“保护候鸟”“保护百灵鸟”等区域性、季节性的严打专项行动,查处了大量涉及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案件,非法猎杀野生动物案件逐年减少,全区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2017年至今,全区猎杀过境候鸟零发案。下面,我为大家介绍一下2020年查处的两起典型案件。

锡盟森林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一起利用网络非法收购、贩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系列案件。办案民警辗转各地、昼夜兼程、行程6万多公里,足迹遍布18个省区、52个旗县市,经过详细调查取证,一举打掉覆盖全国的非法贩卖野生动物制品的犯罪网络。目前该案已采取强制措施21人,检察机关批捕5人,查获北山羊角、藏羚羊角、藏原羚角、黄羊角等国家重点保护珍稀野生动物制品3300余件,涉案物品价值5000余万元。案件涉及地区广、人员多,涉案野生动物制品数量大、价值高,是内蒙古自治区森林公安近年来查处的利用网络平台贩卖野生动物制品影响最大的案件。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森林公安局一举破获“5•28”非法猎捕、运输、贩卖蒙古野兔系列案件。蒙古野兔个体灵活、奔跑速度快的特性在鄂尔多斯高原表现尤为突出。一些不法分子收购野兔活体贩运至外省,进入地下赌狗市场,谋取高额利润。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森林公安局细化措施,深挖线索,破获非法猎捕、运输、贩卖蒙古野兔系列案件6起。其中,特大案件1起,共收缴蒙古野兔活体261只、死体2只,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打掉了长期盘距在当地实施非法捕猎、贩卖野生动物犯罪团伙,实现“抓一个打一伙、破一案带一串”的目标。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责任编辑:章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