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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33个镇村被评为全国示范镇村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了解到近年来我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牧区保持和谐稳定各民族守望相助团结发展广大农牧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东乌珠穆沁旗、伊金霍洛旗、阿左旗3个旗县被选为全国试点旗县;

土右旗沟门镇、敖汉旗萨力巴乡、准格尔旗十二连城乡等33个镇村被评为全国示范镇村;

伊金霍洛旗村治模式入选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

据了解,通过实施嘎查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对全区1.1万多个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实行任职和履职备案,储备嘎查村后备力量4.2万多人,培养储备35岁以下后备力量1.7万多人。常态化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排查确定178个整顿对象,已全部完成整顿。强化对第一书记的管理监督考核,举办第一书记示范培训班,带动全区9640名第一书记培训全覆盖。在集体经济薄弱贫困村实现“清零递增”基础上,通过项目支持,重点扶持497个嘎查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前一年完成,98%的嘎查村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全区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5万元以上。在嘎查村“两委”换届中,各地积极出台“回乡创业、回村任职”的保障政策,共吸引3640名外出优秀人才回村参与乡村治理。

同时,我区坚持把法治作为乡村有效治理的重要保障,把各项涉农涉牧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对70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02个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动态管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1.2万多个嘎查村(居)建成法律服务工作室,1.3万多个嘎查村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成乡村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长廊等法治宣教基地587个,建设乡村法治宣传栏1.2万多个。在全国率先开展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联防联建联治,创建6项工作协作机制,已有901个公安派出所与司法所建立联动机制。

我区加大文明嘎查村和苏木乡镇创建力度,截至目前,累计创建全国文明村镇141个,自治区文明村镇1135个,自治区文明家庭210户。积极引导各地把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写入村规民约中,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征集遴选和宣传推介活动,全区村规民约制定率达100%。

[责任编辑:赛音毕力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