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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行动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王树天)1月18日,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在职教师从教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问题,呼和浩特市将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工作。

记者了解到,本次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包括:组织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老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或诱导学生参加本人、他人或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利用职务之便将学生或家长信息有偿出售或泄露给他人。对查实的问题,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内教教师〔2020〕76号)(以下简称为《处理办法》),及其《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负面清单》,以及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问题的通知》(内教办字〔2018〕225号)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问题的通知》(呼教办字〔2019〕12号)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明确,市、旗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学校是治理在职教师违规(有偿家教)补课的责任主体,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联合检查组,公开设立在职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和邮箱,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学校、重点人员的检查,采取集中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辖区所属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有偿家教和线上补课的整治力度。对查实的违规补课行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并及时向市教育局反馈调查处理结果。市、旗县区教育局机关纪检部门要本着“全面排查、凡有必查、查实必惩”的原则,牵头组成联合调查组履行监督、查处职责,并依据《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局党组审议、纪委监委派驻组备案。

各中小学校长作为本校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有偿家教和线上补课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素质评价的第一标准,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为党育人、为国育才”长效机制,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与教师签订师德承诺书,层层落实责任,坚决杜绝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有偿家教和线上补课行为。

[责任编辑:章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