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关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一例确诊病例在呼和浩特市的情况通报

2021年1月14日,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在新闻报道的信息中发现“河北省卫健委通报一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曾于2020年12月23日至1月3日外出货运,曾两次到呼和浩特市卸货”。随后立即开展排查。

经排查发现,该司机曾于2020年12月23日至25日、12月30日、2021年1月3日至5日三次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装卸货。市、旗县区两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对该司机装卸货涉及企业的外环境、仓库进行封闭、消毒并采样检测,对所有接触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和集中医学观察,实施闭环管理。目前,在呼(上述)所有接触人员的核酸检测均为阴性,涉及的环境核酸检测也均为阴性。

各生产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来呼人员及货运物品的管控,按规范接收生产所需原料和物品,严格落实消毒措施,确保产品安全后方可使用和流通,切实防范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疫情输入风险。

冬春季是呼吸道疾病高发季节,再次提醒广大市民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保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特别在接收来自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的包裹和货物时,应使用75%酒精对内外包装及物品本身按照规范消毒后再行使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保护好自身和大家的健康安全。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15日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