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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犬就餐引发三方斗殴 两人受伤 民警提醒:携犬进入公共场所违规 可向公安机关举报

因为携犬就餐引起其他食客不满 ,1月13日夜间,人民路附近一饭店内上演了一出“全武行”。所幸,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制止才没有酿成大祸。昨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新城区公安分局中山东路派出所了解到,鉴于双方当事人分别违反了呼和浩特市养犬管理规定、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相关规定,警方已经介入这起治安案件的调查。

据了解,1月13日20时许,新城区公安分局中山东路派出所接到人民路一饭店老板打来的报警电话,称店内有人打架。民警赶赴现场时看到,该饭店内一名男子正抄起一把木质凳子欲朝着另外一名男子砸去,民警厉声喝止,才没有酿成大祸。但此时,饭店内已经是一片狼藉,一张桌子被掀翻,破碎的餐具遍地,而发生斗殴的两名当事人也鼻青脸肿不同程度受伤。民警现场问询得知,事发时,张姓男子与妻子一起带着宠物狗来到该饭店就餐。邻桌食客白先生对此表示不满,并要求饭店老板请他们离开。然而,饭店老板却只是委婉劝阻张先生夫妇。为此,两桌食客 、饭店老板三方先是发生了口角,之后,便三方互殴,导致两桌食客不同程度受伤,饭店被打砸损失惨重。随后,民警先让受伤当事人就医处理伤情,而后要求三方当事人前往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昨日下午,呼和浩特晚报记者在采访中得知,因带犬就餐而引发治安案件时有发生。那么,遇到有人携带宠物进入餐厅,作为就餐食客,应当如何维权?就此 ,中山东路派出所民警表示,呼和浩特市养犬管理规定,市民不得携犬进入公共场所,所以,市民可向公安机关举报。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对商家享有监督权和批评权。所以,作为消费者也有权当场向商家提出要求。如果商家不处理,可向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进行投诉。“切莫采取打架、斗殴的方式解决问题,以免在维权的过程中触犯相关法律、法规。”民警提醒道。

(呼和浩特晚报记者 安娜 通讯员 耿慧彬)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