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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一“减”两“加” 我区“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

2020年,我区坚持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有力抓手,通过做好简政放权这一个“减法”和管理、服务两个“加法”,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赋予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自治区政府以赋权清单形式,将99项执法权力下放到基层。除了以立法形式推动,我区还以严格的清单管理推动简政放权:严格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将自治区本级行政权力压减71%;解决乱收费、政务失信、审批低效问题,要求新官必须理旧账;推进减证便民,自治区本级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现“32证合一”,申请材料平均压减15%,办理时限平均缩短30%,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从24类压减至10类。

截至2020年底,自治区行政权力事项压减了71%,企业开办时间缩减至3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时间压减至5个工作日,工程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00个工作日,建设用地审批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

同时,我区大力推进交通运输、农牧业、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市场监管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自治区层面仅保留2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在设区市与市辖区、盟与盟行署所在旗(市)只保留1个执法层级,12个盟市执法机构由426支减少到147支,精简率达65%。

简政放权的同时,放管结合的力度也在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出台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6项措施。设立100亿元企业纾困发展基金,100亿元流动性风险防控基金。在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自治区在地方权限范围内加大减税降费力度,2020年前三季度新增减税降费234.4亿元。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自治区依法强化疫情防控,同时推出依法防控疫情常态化工作“十项举措”,紧扣“六保”“六稳”,推动行政执法由应急管理向支持复工复产、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转变。

一“减”一“加”之间,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在各类政策有力支撑下,市场主体加快恢复,截至2020年10月末,我区实有市场主体225.5万户,同比增长8.5%。

2020年底前,自治区实现了第一批58项事项“跨省通办”,包括机动车驾驶证公证、失业登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排污许可等,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多个领域的异地办事需求。旗县级以上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还设置了“跨省通办”窗口,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人员,有条件的地区正在向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和园区延伸,并提供物流和支付渠道。这是我区今年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服务的一个缩影。

2020年初,内蒙古移动端政务服务门户“蒙速办”平台上线运行,目前已可提供公积金查询、换领驾驶证、交通罚款缴纳等32项高频政务服务应用、16项交管服务、7项便民服务,同时支持健康卡、社保卡、驾驶证等8类电子证照的一键关联。目前,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已经基本建成,五级代办帮办服务体系正在逐步完善,自治区本级网办率达到90.7%。

在一窗通办方面,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在2020年底已经入驻30个部门,可办理事项553项,各级政务大厅基本实现“一窗通办”,并将服务链条延伸到乡、村两级。一系列的便民化服务,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章奎)

[责任编辑:邢俊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