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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张学博) 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残疾人联合会定于1月在全区开展主题为“就业帮扶 真情相助”的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

此次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服务对象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脱贫人口等重点就业帮扶对象。通过一系列帮扶措施,使有就业需求的能得到就业援助服务,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就业援助政策,促进未就业的服务对象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主要措施包括:首先,要求各地将尚未就业,以及灵活就业但收入较低、就业不稳定的人员作为本次活动重点服务对象,摸清各类就业援助对象基本情况、就业状态和就业服务需求,建立帮扶清单,为精准帮扶提供支撑。

其次,对于援助对象未实现就业的,要专门制定帮扶方案,因人施策。其中,对于就业意愿不强的,要开展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指导,促进其主动投入到求职就业过程中;对于技能较低的,要提供至少1个针对性强的培训项目,帮助其尽快掌握一门实用技能;对有就业意愿的,对照帮扶清单和岗位信息库,提供至少3个适合的岗位;对于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要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实施托底安置。

第三,要深入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广泛收集符合困难群众需求特点的岗位,建立岗位信息库,组织开展面向困难群众的系列专场招聘活动。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加强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合作,举办覆盖城乡、深入社区的现场招聘会。

第四,要聚焦特定群体,实施特色帮扶。对零就业家庭开展“清零”行动,确保活动期间每个家庭中至少1人实现就业;对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帮助一批残疾人就业创业;对脱贫人口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稳定就业帮扶政策措施,稳定现有就业规模。

同时还要求,各地要对照帮扶清单,面向服务对象普遍开展走访慰问,详细介绍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活动安排、参与方式。开展一轮入户走访,了解困难群众生活情况和就业情况,对有就业需求的,现场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帮助解决就业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责任编辑: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