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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打造美丽宜居的自然环境

曾几何时,塑料制品大量充斥在每个人的生活中,在带给我们很多方便的同时,也给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谁能想到一个几乎无重量的塑料袋,使用时间也许只有一次,但降解的时间却要长达数百年,以中国的人口基数和经济增长速度如此下去,未来,被“白色”围城的情景将触目惊心。

2020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被称为“史上最强限塑令”,届时,包括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塑料制品都将逐步减少直至禁止使用,并明确了禁用“倒计时”。此举充分体现我国致立于打造美丽、宜居的自然环境的决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之举,擂响了向“白色”宣战的战鼓。

“限塑”应该是多主体参与的工作。上游生产企业,中游相关产业,下游商场,酒店、居民,及最后回收环节。塑料制品主要是由企业生产,由居民和相关产业所使用,因此生产企业和中游相关产业、商家应为禁塑的责任主体。应采取严厉的税收及行政手段倒逼生产企业,以改变以往无序、过剩、粗放的生产、使用塑料制品的习惯,提高塑料制品生产成本,利用市场规律传导到市场终端末稍,引导中下游企业和商户、居民自然而然选择廉价、环保的包装抑或将塑料制品物尽其用。当然,在此过程中要将限塑的执行力度需要与下游的必需使用需求相适应,应该将限塑与回收利用和处理等不同环节综合进行考虑。

由于居民多年来塑料制品依赖的惯性生活方式,虽然每个居民都知晓参与“限塑”对城市环境改善有益,但总会因为生活上的不便而产生抵触。现实中,虽然可以通过处罚和监督的手段来控制,但是监督成本高昂。有效的手段是通过长期的宣传与培养习惯,并辅以惩罚,让居民自觉参与到“限塑”之中。在此过程中切不可简单、粗暴。一限了之,如一些城市在推行“限塑”的过程中,简单地将“限塑”等同于“禁用”,视“白色”为洪水猛兽,强行将塑料制品撤除并要求禁用,可替代包装产品又乏善可陈,势必引起居民的抵触情绪,使得“限塑”反弹,只有在充分保证下游产业基本需要满足的前提下,加快配套政策出台,多品类、多层次、多结构可替代的绿色环保包装生产和研发,利于使用企业和居民接受及大规模推广,同时,限塑过程如果产生效益才具备可持续性,不是为了“限塑”而“限塑”,这样严格推广“限塑”才真正有意义。

总之,要真正落实好“最强限塑令”,必须打好“组合拳”,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虽道险且阻,但“限塑”利国利民,势在必行,我们坚信:战必胜,行必果! 

(王莉妍)

[责任编辑: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