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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后旗:多点发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为“精准监督年”加码助力

2020年以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纪委监委深入贯彻“精准监督年”活动推进会精神,按照上级纪委监委要求,紧扣主责主业,坚持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严把案件质量关口,做好纪律处分“后半篇文章”,确保每起案件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相统一,为“精准监督年”加码助力。

依纪依法审理案件,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审核“关口”,实现“三个效果”统一

2020年,本委审结立案案件24件,处分37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异地处分6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件8人。处分37人中,给予党纪处分9人;给予政务处分25人;给予双重处分3人。37人中乡科级干部15人,一般干部19人,退休干部2人,村嘎查党员1人。运用简易程序审结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案件3件3人,给予党纪处分1人,给予政务处分2人。审结苏木镇协助审理案件3件3人,给予党纪处分3人;审结派驻纪检组联合审理案件1件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

开展回访教育、按时解除处分、恢复党员权利,扎实有效做好纪律处分的“后半篇文章”

2020年,乌拉特后旗纪委监委立足本职,在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同时,定期开展回访教育,按时做好解除处分和恢复党员权利工作。2020年,按照市纪委最新要求,联合审查调查部门对委机关、苏木镇纪委监察办、派驻纪检监察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20名受处分人员和7名给予诫勉谈话人员开展了回访教育工作,回访比例占受处分人和受诫勉谈话总人数的77%,其中乡科级干部11名,一般干部15名,嘎查村干部1名。填写完成《回访表》27张,制作回访教育记录40份,收到受处分及诫勉谈话人员“个人思想汇报”27份。通过开展回访教育使受处分人员深切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爱护,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切实增强执纪审查调查工作的整体效果,达到“回访一人、纠正一人,教育一片”的政治、纪法和社会效果。2020年,按时解除政务处分2人,按期恢复党员权利2人。

以“精准监督年”为契机,严格纪律处分执行,做细做好处分决定末梢工作

2020年9月,制定并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对2019年受处分及2019年仍在处分影响期内6个苏木镇、20个相关单位的24名科级干部、23名科级以下干部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主要查看处分决定归档情况、年度考核评定情况、职务职级晋升及工资档次调整情况等内容。通过检查共查摆问题40项,已整改完成38项,现有2项正在整改中。通过处分执行情况常态化监督检查,确保处分决定执行“无死角”,杜绝处分执行“打折扣”“打白条”,做实做细处分决定执行工作。

提高案件质量评查综合能力,以查促改提升案件质量,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

按照年初工作部署,于2020年12月中旬开展了全旗纪检监察系统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过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主攻方向”和评查评分标准,采取“交叉互评”的方式,科学合理评定案件质量,共评查案件26件,199卷。评查后形成案件质量评查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逐案整改,对问题清单实行“销账式”管理。同时对评查结果及时全面总结,客观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通报,高标准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过此次评查,选定6件旗级优质案件。

(乌拉特后旗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 张雁)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