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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级河湖“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2021—2023年)通过专家组评审

近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河长办召开的市级河湖“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2021—2023年)专家审查会上获悉,经评审专家组逐项审查,市级河湖“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2021—2023年)正式通过专家组评审。

据了解,自2018年全面实施河长制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目标任务和责任清单,统筹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聚焦每条河流的突出问题和治理重点难点,完成了呼市市级河湖的“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工作。在此基础上,对照“一河(湖)一策”目标任务,以问题为导向,解决了市级河流管理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市河流水生态环境持续好转。为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改善河湖生态环境、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同时也为更加长期、有效地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一轮“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河长办通过公开招投标,委托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在上一轮市级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2018—2020年)实施完成情况的基础上,结合近三年我市市级河流管理保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对接“十四五”各专项规划,对我市境内大黑河、环城水系、什拉乌素河、红河、美岱沟、黄河、哈素海等“六河一湖”开展市级河流“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2021—2023年)编制工作。

与会专家认为,该方案编制充分结合已有的规划和治理方案成果,落实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及要求;以河湖管理、保护、整治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解决河湖的突出问题,为各级河湖长部署、落实、考核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和制定未来河湖管理保护计划提供了依据和技术支撑,进一步推动河(湖)长制尽快从“有名”向“有实”转变,从而切实做好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记者 宋向华)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