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内蒙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前完成任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进一步做好公积金服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内蒙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前完成国务院下达的全部8项“跨省通办”任务。

缴存职工办理单位登记开户、个人信息变更、购房提取、退休提取、开具缴存证明、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开具贷款还清证明、个人公积金缴存及贷款信息查询业务时,无需前来柜台,通过该中心互联网渠道可实现全程网上办理或在其他中心营业厅通过“代收代办”、“两地联办”等方式完成业务办理。同时,该中心营业大厅设立“跨省通办专柜”可按要求为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办理购房提取、开具缴存证明以及开具贷款还清证明业务。

该中心于2019年建成包括网上营业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12329语音客服在内的七大服务渠道,实现了90%以上的业务线上办理。同年12月通过住建部“综合服务平台”验收,成为内蒙古自治区首家通过“综合服务平台”验收的中心。

[责任编辑:赵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