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央广网评】惩戒只是手段 教育才是目的

近年来,老师和学生、家长因教育方式发生冲突的事件层出不穷、争议不断,也引发了社会思考,“熊孩子”怎么管?老师罚得对吗?日前,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等,对上述疑问进行了有力回应。

教不严,师之惰。惩戒是教育方式的组成部分。惩戒概念的界定,厘清了惩戒的实施范围、方法。对老师来说,这项规定对规范老师教育行为起了很大作用。惩戒权的获得,让他们在教学中敢管、会管,有规可依、有据可查。对学生来说,让他们建立起规则和界限的意识,促使其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规则规范着人们的行为,做事守规矩是做人的基本品质。给学生们以正确规范,也是教育的应有之义。

对于家长、学校乃至社会各界来说,惩戒权清晰,权利界限明确,更有益于构建一个合理的教育体系。

但我们也要认识到,有了规则,不代表所有问题都迎刃而解了。学校、教师还要积极与家长沟通,争取家长理解、支持和配合实施教育惩戒;家长也应该充分尊重教师的教育权利,配合学校、教师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教。惩戒不是目的,教育才是根本。老师和学生从来不是对立面,多一分沟通,多一分理解,家长、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和全社会相向而行,共同努力,才能让每一个孩子都健康成长。(央广网评论员 李江雪)

[责任编辑:孙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