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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委编办多措并举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

为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根据上级政策精神,鄂托克旗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统筹推进,多措并举构建科学完备的基层治理体系,着力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鄂托克旗根据苏木镇承接能力及工作实际,赋予各苏木镇审批服务类事项94项,内容涵盖城市管理、民政、人社、卫健、医保等领域,赋予了基层更多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召开深化苏木镇改革赋权工作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议,安排部署行政审批赋权移交工作,各苏木镇与旗直各有关权力下放部门分别签署《权力事项移交书》;针对赋权事项的法律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工作要点,邀请专业人才对旗直相关部门业务骨干进行业务培训,提升苏木镇干部为民服务能力。

鄂托克旗在各苏木镇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行使区域范围内自治区政府赋予的行政执法权,接受旗级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下划42名事业编制到苏木镇,增强基层执法力量,构建起运转高效、行为规范、管理科学、保障有力的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制。由旗司法局牵头,加强对苏木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开通各苏木镇“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账户,并对现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和需要新办理证件人员进行录入,确保实现苏木镇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专业化。

鄂托克旗按照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我旗网格化工作实际,创新网格化管理模式,将上级部门在基层设置的多个网格实行统一管理,实现基层管理跨部门、跨层级协同运转;统筹网格内党的建设、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等工作,建立一体化的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真正实现“多网合一”,资源和信息共建共享。全旗6个苏木镇共设置网格556个,配备专职网格员556名、兼职网格员435名,并建立台账;安排专项资金434.6万元,保障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全面落到实处。

同时,鄂托克旗结实行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制度,明确基层权责事项,防止上级政府将工作责任转嫁苏木镇承担,切实帮助基层减负。积极推进编制资源向苏木镇倾斜,改革后基层事业编制增加114名,切实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同时,按照改革要求,投放基层的公共服务资源,以苏木镇为主渠道落实,做到权随事转、人随事转、钱随事转,保证基层工作落实过程中有人有物有权。完善基层工作人员待遇保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调动基层干部队伍积极性,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陈红艳)

[责任编辑:姚亚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