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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纪:套取补贴装腰包 用权任性受处分

【典型案例】

吕某某,中共党员,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双河镇某村民小组组长。2019年8月,吕某某在核实上报本组玉米生产者补贴面积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以其个人名义虚报了8亩玉米种植面积,套取补贴款847.76元用于个人支出。吕某某身为中共党员,其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该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吕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点评】

本案是一起村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套取国家专项补贴款的典型案例。本案中,吕某某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套取补贴用于个人支出,数额虽小,但是这种以权谋私的“蝇贪”行为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理应受到党纪的严肃处理。

人民群众对身边的腐败问题有着更深切的感受,这些腐败问题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和威信。“‘老虎’要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这些掷地有声的话语体现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党的理想信念、性质宗旨、初心使命。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时刻将人民冷暖记挂在心头,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临河区纪委监委坚持把监督严在日常、抓在经常,推动强监督和强监管同向发力,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基层,不放过任何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蝇贪蚁腐”,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临河区纪委监委 赵丹)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