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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020)》正式发布

12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在呼和浩特市正式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020)》。报告以党建工作、创新发展、员工权益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环境保护、公益慈善等责任为维度,通过翔实的数据、直观的图表全面系统呈现2019年度内蒙古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和亮点。

数据显示,参与报告调研的有效样本企业数由2018年的642家增至2019年的860家,增长了34%。调研样本涉及三大产业、企业类型以及企业成立年限、企业资产总额及营收等数据。

报告指出,2019年内蒙古民营经济发展稳中向好,产业、行业和区域结构趋于合理,民营企业盈利能力向好,企业吸纳劳动力就业数量持续上升。

报告指出,2019年,内蒙古民营企业在党建工作、创新发展、员工权益保障、消费者权益,环境保护、公益慈善和精准扶贫等方面积极履责,取得明显成效,在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创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等领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主要表现为:党建引领作用进一步凸显;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创新投入不断增加;保障员工权益的意识明显增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力度不断加大,企业产品质量服务管理日趋成熟;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不断提升;践行绿色发展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全面助力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投身慈善事业的积极性日益提高,参与慈善捐赠领域和受助对象覆盖面较为广泛;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不断开拓海外市场,投资的国家更加多元化,对外投资总额逐步上升,“走出去”的民营企业规模逐步扩大。

报告指出,整体来看,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民营企业履责实践不断丰富,履行社会责任领域已经涵盖到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等各个层面,通过积极投身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通过保障民生、依法纳税、诚信经营、扩大就业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多方面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民营企业已经发展成为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生力军,在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创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等领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内蒙古工商联党组成员姜爱军称,促进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两个健康”是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将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坚持创新驱动、参与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投身乡村振兴和社会建设、坚信两个“毫不动摇”,为国民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共同富裕、全面深化改革做出应有贡献。(马瑞琴 薛保国)

[责任编辑: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