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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确保劳动者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昨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了解到,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劳动者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按照国家、自治区两级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机构相关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呼和浩特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从2020年11月25日至2021年春节前,在全市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主要对各地区、各企业、用人单位等根治欠薪法律法规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具体内容包括: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审批管理、资金监管和工程款(人工费)按期足额拨付情况;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保障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情况;对根治欠薪工作失职失责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情况。通过深入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首府将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提出的“两清零”、“一个全覆盖”、“三个不发生”工作总目标,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2020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1年春节前动态清零;各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100%高质量落实;不发生进京到区信访、不发生10人以上突发事件、不发生极端事件。

首府明确,要用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各项监管和惩戒措施,对查实的相关违法问题,依法予以严惩,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重大案件、典型案例要及时曝光,形成有力震慑。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移送和侦办,保持对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要严格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对重大欠薪违法行为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呼和浩特晚报记者 王英)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