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H5 | 条例在我心 文明伴我行

点击图片观看H5

9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下称《条例》),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六章五十九条,分总则、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倡导与鼓励、促进与保障、法律责任、附则几个章节,明确了治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文明养宠、乱停乱放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不文明行为,同时将患流感戴口罩、公筷公勺等一系列疫情防控措施纳入其中。

条例从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入手,以法治的刚性和硬度推动文明生活方式和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构成了内蒙古精神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条例》针对踩踏草坪、高空抛物、不束犬链、不清理粪便等行为拒不改正的,处不同程度的罚款。制定《条例》目的是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市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




[责任编辑: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