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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张民决定逮捕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法制工作委员会原主任张民(正厅级)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张民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