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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出台九条措施优化营商环境

昨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有效解决当前全市营商环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市政府办公室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着手进行《呼和浩特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更好便民利企九条措施》(以下简称《九条措施》)的起草工作。经过广泛征求意见,于2020年11月26日正式印发。

《九条措施》突出提升办事效率。在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方面,将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2个工作日内;社会投资和政府投资房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分别由73个、85个工作日压缩至70个、78个工作日以内。在提高水电气暖报装效率方面,水气暖报装时限与自治区要求相比均大幅提升。在企业开办方面,通过“一站式”服务,将办理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

《九条措施》突出增强政务服务能力。以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改革为契机,加快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提出免费为新开办企业发放印章和税务税控设备,免费邮寄登记材料、证照、印章、发票,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办证难”“办证慢”问题,继续增加项目小区和社区办理网点,让老百姓就近办理“房本”。

《九条措施》突出加强政府诚信建设。明确了开展产业投资项目遗留问题手续“清零”专项行动,明确了责任地区、解决措施和时限要求。同时,围绕政府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全市招商引资引进的企业项目停工停产、招商引资政策未兑现未落实3个方面的问题,制定台账清单,全面开展清理,逐项推动解决。

《九条措施》突出改进工作作风。优良的工作作风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为坚决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作风问题,经市委同意,《九条措施》在政策宣传、考核评价、执纪问责和社会监督方面均作出了相应要求,主要目的是推动干部作风持续转变、工作效能明显提升,保障各项举措和目标任务能够落实落细。(呼和浩特晚报记者 张俊英)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