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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号码失联系 违反法规陷囹圄

取保候审期间“人间蒸发”,嫌疑人最终失去自由被逮捕。近日,包头市昆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入室盗窃案,嫌疑人吴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移送昆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因吴某某犯罪情节较轻,涉案金额较小,经该院审查,依法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吴某某被取保候审。吴某某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相关规定,被批准逮捕。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到北沙梁被害人自建房家中盗窃化妆品,被害人家属将其当场抓获,经价格认定中心认定被盗物品价值共计1388元。嫌疑人吴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传唤后,对其盗窃事实供认不讳。之后,嫌疑人吴某某依法被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吴某某明知应当遵守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相关规定,仍然置法律于不顾,变更电话号码,随意外出并失联,后经公安机关网上追逃抓获归案。犯罪嫌疑人吴某某被公安机关再次移送昆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

(记者 李强)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