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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到年底越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进入第四季度,生产企业进入最繁忙阶段,安全生产问题凸显。在安全生产方面,化工企业面临的形势尤为严峻。最近两月,四川、广东、重庆、安徽、江苏、山西等地的企业,其中多为化工企业,都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了生命财产损失。这些事故说明,在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方面,还有许多工作需要落实。

重特大事故尤其是化工生产储运领域的重特大事故是安全生产领域的“黑天鹅”。据媒体报道,今年,全球化工行业已经发生79起事故,造成360死、7748伤。其中,黎巴嫩贝鲁特港口区大爆炸事故震撼了全世界。这起事故与2015年发生的天津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有相似之处,足以引起人们的充分警惕。有统计显示,我国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21万家,种类达2800个之多。截至2019年年末,我国化工物流行业的市场规模已达到1.87万亿元。相比之下,我国化工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仍较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及其死亡人数虽然持续下降,但同产值化工事故死亡人数仍为化工先进国家的2至3倍。

前不久,江苏盐城中级人民法院及其所辖7个基层法院开庭审理了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所涉系列刑事案件。这起由于长期违法贮存危险废物导致的特别重大责任事故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9亿元。这起事故,暴露了企业和监管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其中事前监督虚设、事中监督缺位、违法处罚不力、事后问责威慑力不足,是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事实也是如此。2018年7月发生的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恒达科技有限公司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9人死亡、1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142万元。与恒达相距不远、同为硝化企业的红光化工被四川省应急管理厅检查组发现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因而自行停产或被叫停产,但其在几年之内反复“带病复产”,被应急管理部门多次紧急叫停,并规定今年10月9日为红光化工整改的最后期限……这个事例正说明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所面临的问题以及整改的艰巨性。长江沿线化工产量约占全国的46%,堪称“半壁江山”,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企业职工的生命安全,也关系到整个长江经济带的生态环境安全。

类似红光化工这样的企业还有没有、有多少,各地相关行业监督部门应该细致排查,找出隐患,发现问题,对那些有事故先兆、“带病生产”的企业,该整改的整改,该关停的关停,决不能放任安全事故发生,造成不可挽回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对那些置监管处罚于不顾,顽固坚持生产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企业生产证照,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10月2日,应急管理部组织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最近,国务院安委办也派出工作组,对天津、重庆等地发现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带病生产”、造成重大事故的企业进行约谈处置。这是从制度层面扎紧安全生产这道篱笆的最新举措。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平安中国建设才能不断向前推进。

(史列,系媒体评论员)

[责任编辑: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