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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后旗“四项举措”构筑案件监督管理体系切实加强执审查调查工作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纪委监委通过抓线索、强考核、促协调、严执纪,着力构建多方位案件监督管理体系,稳步提升审查调查工作水平。

一是问题线索两个入口、上下联动、统一管理。两个入口是以旗纪委监委信访室受理的上级纪委监委信访室转办件和依托信、访、网、电本级受理平台受理的信访举报件与案管室受理的上级纪委联系室交办、领导交办、反腐败协调小组移送、监督检查中发现、巡视巡察移送、其他单位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上下联动是将旗纪委监委受理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苏木镇纪委监察办、派驻纪检监察组受理的问题线索统一由案管室录入案件监督管理系统,上报市纪委监委案管室。

二是审查调查责任考核、目标拉动、激发动力。建立完善审查调查工作责任制,制定《目标责任考核方案》,明确委机关各纪检监察室、苏木镇纪委监察办、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查调查目标和责任。年底对委机关各纪检监察室、苏木镇纪委监察办、派驻纪检监察组实施量化考核,对在审查调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年终评比时给予鼓励。同时委机关加强对苏木镇纪委监察办、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查调查监督指导工作,协助解决遇到的问题,排除审查调查阻力,促使苏木镇纪委监察办、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查调查上数量、保质量、有效果。

三是反腐败协调经纬成网、凝心聚力、齐抓共管。各成员单位建立了信息沟通、联合办案、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向旗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上报关于案件查处和协同配合情况。在联合办案时,旗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合理分工,并积极协调参与单位,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责任落实。对重大案件不及时汇报,造成不良影响的;在联合办案中推诿扯皮,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在案件移送工作中隐瞒包庇,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的;在信息沟通工作中泄密或违反其他规定的,进行责任追究或组织处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处理和协作配合工作办法》,根据案件性质及进展情况,及时组织协调有关事项,有效整合各执纪执法机关的办案资源,充分利用各种办案手段,共同参与办案,形成“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力量一致、整体作战”的格局,为突破案件提供有力保证。今年以来,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间共移送线索47件。

四是审查调查监督严守“红线”,依法依纪、安全文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文明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有关规定,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开展审查调查工作;开展安全文明执纪专项检查50个负面清单整改工作;制定了《乌拉特后旗纪委监委约谈室使用管理办法》,严格实行约谈室使用审批、备案程序,进一步规范了谈话工作;与被调查人谈话一律在谈话室进行,并实行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由办案科室和案管室各留存一份备查;同时,根据被谈话对象实际情况,采取接送护送、医疗保障等必要措施,切实保障被谈话对象的安全。

(乌拉特后旗纪委监委  董菲)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