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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严把关促整改强落实 助推案件审理提质增效

近日,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整改“回头看”工作,并对7个旗县区案件质量评查整改、处分决定执行情和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全面“回头看”,增强执纪监督“准度”。案件审理室围绕自治区及全市案件质量评查反馈的问题,对所涉及的98件被评查案件1412卷卷宗的整改情况全面开展“回头看”,从案件实体、程序和文书制作等方面对整改效果进行细致检验。对照问题清单,将已整改的问题逐个销号;可整改但整改不到位的要求继续整改,直至通过验收。整改结束后,要求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堵漏”措施,指导案件查办,避免“旧病复发”。

注重引导,体现回访教育“温度”。组织市旗(县、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对2019年以来全市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及即将处分期满的329人进行了回访教育。通过走访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干部群众以及与受处分人员谈心谈话等方式,深入了解其认错改错、思想、工作等情况,帮助受处分人员解除思想包袱,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实现“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和效果。

专项检查,加大处分执行“力度”。针对2019年度已审结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的案件,围绕处分决定的宣布、送达、归档是否及时到位,调整受处分人的职务级别、岗位等级、工资待遇是否恰当,受处分人在处分影响期内的年度考核等次、奖金发放与评先评优是否准确,以及受处分人在处分影响期内职务晋升等其它事项开展专项检查,坚决杜绝处分决定“打白条”。目前,全市共专项检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488人次,已针对发现问题开展全面整改。

下一步,案件审理室将持续发力,进一步打通提升案件质量的“最后一公里”,坚持常态化落实落深落细回访教育工作,紧盯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标本兼治,将“三不”一体推进的重要方略贯穿到案件审理工作的全过程,助推全市纪检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