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满归森林公安局成功救助 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飞龙”

近日,满归森林公安局森保大队民警将一只救助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花尾榛鸡放归大自然。

今年6月,满归森林公安局森保大队两名民警在日常巡逻中,经过北岸林场22公里处发现了这只受伤的花尾榛鸡。据民警王琦介绍,当时捡回来的时候也就拳头那么大,头部和翅膀都明显受伤。

为让这个小家伙尽快恢复健康,森保大队民警为它采集野果,捕捉蚂蚱、瞎蜢等昆虫进行饲养。经过两个多月的悉心照料,花尾榛鸡已经长为成鸟,具备了放归自然的条件。在请示上级公安局后,民警选择在发现处将这只花尾榛鸡放归了大自然。

花尾榛鸡俗称“飞龙”,属大兴安岭地区典型森林鸟类,以各种野生植物的绿色部分、种子、果实为食,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记者蒋丽娜 通讯员郭启明 王志昕)

[责任编辑:邢俊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