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十届自治区党委第八轮巡视已进驻12个盟市及21个机关单位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刘惠)9月12日,内蒙古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截至 9月12日,十届自治区党委第八轮巡视已完成进驻工作,第八轮巡视全面展开。

经自治区党委批准,本轮巡视对呼和浩特市等12个盟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对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等10个自治区党委机关、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等8个政府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等3个机关(单位)党组开展常规巡视。

本轮巡视中,专项巡视重点围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情况,落实公共服务和政务服务情况,落实整改工作情况等四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常规巡视重点围绕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等四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巡视,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存在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以巡视监督实际成效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提供有力保障,为净化政治生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

据悉,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现场巡视时间为75天左右,巡视期间将设立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电子邮箱等。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2020年11月15日。专项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盟市及旗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机关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常规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和成员、内设机构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方面认真处理。

[责任编辑:孟捷]